盘后9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招商蛇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蛇口”)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5.68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2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分别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4-09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CMSK】2024-114)。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中的自筹资金,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贷款。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4,804,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4%,最高成交价为 10.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266,583.0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神州数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州数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于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29,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30,863,754.4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潍柴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潍柴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共计6,534,1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5.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7,513.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学大教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学大教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注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6.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171,3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49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1,164,405.6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 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66.8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安排及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注销,回购股份优先用于注销,注销股份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金额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情况,使用资金达到6,000万元前一手),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订。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其中,公司回购优先用于注销部分的股份已回购完成。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办理完成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七匹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七匹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27,272,727股至54,545,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3.87%至7.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5.50元/股调整为6.5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6.50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044,7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40%,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元/股,交易金额为1.73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37 澜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澜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1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首次回购。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0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1.91元/股,最低价为77.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7,904.86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中国东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东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回购进展如下:
本公司累计回购8,367.80万股H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7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港元/股,最低价为2.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22,229.77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11月8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4次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A股和H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A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H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期限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7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A股回购进展 2025年6月,公司回购A股数量为11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元/股,最低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438.5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A股数量为8,955.3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0元/股,最低价为3.53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33,680.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H股回购进展 2025年6月,公司回购H股数量为1,959.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港元/股,最低价为2.9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5,832.65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H股数量为8,367.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港元/股,最低价为2.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22,229.77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3、回购进展小结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69.00万股,占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28%。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17,323.1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7771%。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ST广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广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 日至2026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 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山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3.8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80.69万股至2,161.3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2%-1.44%,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2025-033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41,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9.24元/股,最低成交价8.64元/股,成交总金额49,989,106.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32 联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回 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 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人民币47.02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招商积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招商积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中的自筹资金,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贷款。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4%,最高成交价为11.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56,924.4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新大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大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5日、2024年 12月 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79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10月 2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 12月 4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年 6月 25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6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 7,527,3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3%,最高成交价格为29.5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0.5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8,829.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德冠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冠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4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 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33,3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2.44元/股(含)调整为 31.9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2.44元/股-0.45元/股=31.9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TCL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TCL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焦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和半导体材料业务的核心主业发展,以全球领先为目标,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先进制造、全球经营,持续巩固行业地位,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赛意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意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60%,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40%。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63元/股。 因公司股价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等综合因素考虑,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6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7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于2025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最高成交价格为19.7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3.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385,26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2 博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和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6.1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3.44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收到《贷款承诺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60元/股,最低价为13.43元/股,成交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3,355,826.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2 毕得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毕得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戴岚女士的《关于提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再次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3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上述提议、审议的时间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2.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1.4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7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90,882,948股的2.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30元/股,最低价为37.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147,819.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英杰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杰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1.6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9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90%。最高成交价为53.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49,077.48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港通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港通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9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8.49元/股(含)调整为 28.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2月 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4日、2024年 11月 7日、2024年12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 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58,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046,196.7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南京聚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京聚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6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5%,最高成交价为25.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29,579,027.2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方式、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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