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55:2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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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 嘉益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益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86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和 2025年 5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 5月 7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9.8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7.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6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美畅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畅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84)。

因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实施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规则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如下:
自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年 10月 18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5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6.4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 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年 11月 22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4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6.35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19%,最高成交价为 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198,206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汤臣倍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汤臣倍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4日、8月21日、2025年 2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6日、2025年 2月 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4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09%,最高成交价为 11.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7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17,4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绿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 9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4日、2024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7.00元/股(含)依次调整为 26.81元/股、26.51元/股,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分别为 2025年 1月 16日、2025年 5月 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8日、2025年 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第二期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70,1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42,458,008股的0.82%,最高成交价为 2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87,766.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纽泰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纽泰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4.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8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3%,最高成交价为1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2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1,610,9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最高成交价为1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2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1,610,96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02 铜冠铜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铜冠铜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4.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9.96元/股,成交总金额2,999.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曼恩斯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曼恩斯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16,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43,892,660股的0.35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64.2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45.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113,124.0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顶固集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顶固集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最高成交价为7.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649,61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7 威迈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迈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642,83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278%
累计已回购金额66,679,281.1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67元/股~30.3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3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2,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2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9元/股,最低价为21.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679,281.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广州酒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州酒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14,3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83.8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99%
累计已回购金额4,471.3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42元/股~16.4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亿元-1.4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1
2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5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33.8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1%,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6.0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5.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60.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83.8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6.4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5.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71.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德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联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52,75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1%
累计已回购金额17,490,619.0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87元/股~17.2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未进行回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52,7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1.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0元/股,最低价为13.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90,619.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厦门象屿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厦门象屿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亿股(含)-1.5亿股(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6,005,97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35%
累计已回购金额44,779.3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37元/股~7.0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回购股票不低于1亿股(含),不超过1.5亿股(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5元/股,回购股票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厦门象屿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0,56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3%,购买的最高价为7.07元/股,最低价为6.8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298.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66,005,97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购买的最高价为7.07元/股,最低价为6.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4,779.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复星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复星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回购进展如下:
 A股回购方案H股回购方案
回购方案 首次披露日2025/1/232025/1/23
回购方案 实施期限 (含首尾两日)2025/1/22~2025/7/212025/1/22~2025/7/21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60,000万元不适用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上述二者之一或二者皆有)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作为库存 股份等
累计已回购股数14,228,552股A股3,410,500股H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 注1 占总股本 比例0.5328%0.1277%
累计回购 注2 金额人民币约34,835.58万元港币约4,783.76万元
实际回购 注2 价格 区间人民币23.34元/股~26.06元/股港币12.54元/股~15.96元/股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为2,670,429,325股,下同。

注2: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一、A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A股回购方案
2025年1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A股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回购期间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含首尾两日)。

2、A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
2025年6月当月,本公司回购共计6,918,000股A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2591%),回购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7,337.70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6.06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4.59元/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于A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已累计回购14,228,552股A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5328%),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34,835.58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6.06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3.34元/股。

二、H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H股回购方案
2025年1月22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H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H股回购方案”),批准本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含首尾两日)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本公司H股,回购H股股数不超过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即2024年6月26日)本公司H股总数(即551,940,500股)的5%(即不超过27,597,025股)。

2、H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
2025年6月当月,本公司回购共计319,000股H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0119%),回购金额合计约为港币497.99万元,最高价港币15.96元/股、最低价港币15.36元/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于H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已累计回购3,410,500股H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1277%),累计回购金额约为港币4,783.76万元,最高价港币15.96元/股、最低价港币12.54元/股。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相关回购方案,视市场情况择机回购本公司股份,并就相关回购方案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6:42 美克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克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 7 30 ~2025 7 29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7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2%
累计已回购金额267.4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7元/股~1.5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购买的最高价为1.57元/股,最低价为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7.48万元(不含交易税费)。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爱柯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爱柯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8日~2026年6月17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1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8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5日生效,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1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67)、《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7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东方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5月6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6日~2025年8月5日
预计回购金额2.5亿元~5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670.3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143%
累计已回购金额25,008.8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19元/股~9.7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24号公告)及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26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
股份26,70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4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7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88,870.4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A股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7 石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石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日~2026年4月1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7,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259%
累计已回购金额1,225.9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9.88元/股~191.5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4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6.2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7,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258,760,658股计算)的比例为0.0259%,成交的最高价为191.59元/股,最低价为179.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259,711.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7 凯赛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赛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2 ,由公司原控股股东Cathay IndustrialBiotechLtd.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30,36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319%
累计已回购金额10,497,716.7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4.08元/股~53.4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0,366股,占公司总股本721,289,794股的比例为0.0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40元/股,最低价为4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7,716.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集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集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57元/股(含)调整为8.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4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1%,最高成交价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支付金额为4,212,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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