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55:2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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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沃尔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沃尔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8月14日~2025年8月13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48,82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9%
累计已回购金额19,546,943.7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30元/股~20.4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2.8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56)。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8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2.6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20.41元/股,最低价为19.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35,363.4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48,82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购买的最高价为20.41元/股,最低价为14.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546,943.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2 近岸蛋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近岸蛋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7月27日~2025年7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0.433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762%
累计已回购金额1,195.60912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75元/股~35.51元/股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404,337股,占公司总股本70,175,439股的比例为0.57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51元/股,最低价为28.7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56,091.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稳定股价并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方案尚未开展。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2 瑞晟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晟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14,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袁峰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8日~2025年10月8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61,06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9%
累计已回购金额10,113,405.7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9.55元/股~36.7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10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4.1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6.05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1,065股,占公司总股本52,052,000股的比例为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77元/股,最低价为19.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3,405.7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2 颀中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颀中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8日~2026年6月17日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1元/股(含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上海机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机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7月22日~2025年7月21日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40.685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378%
累计已回购金额28,632.05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67元/股~35.3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25.43万股(含)且不超过1,050.85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0.4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1)。

在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0.3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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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40.68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78%,购买的最高价为35.36元/股、最低价为32.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632.05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金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7月27日~2025年7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亿元~5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197.9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35%
累计已回购金额45,139.2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31元/股~9.5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58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52、2024-05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5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9.4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6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1,979,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购买的最高价为9.58元/股、最低价为6.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1,392,733.5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创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3月24日~2026年3月23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和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
5.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按照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513,135股至35,026,2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至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节能风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节能风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2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28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4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32)、《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1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百傲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傲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健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9,由董事长唐咏群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0日~2026年5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5%
累计已回购金额1,022.0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58元/股~11.6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的议案》,并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7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健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8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成交最低价为11.58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1.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22.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及印花税)。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诚意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诚意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9.30~2025.9.29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61.879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94%
累计已回购金额7,639.783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25元/股~8.3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618,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最高成交价格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7.25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397,831.6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迎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迎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553,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3%
累计已回购金额22,715,012.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31元/股~7.2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1)以及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5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购买的最高价为7.25元/股、最低价为4.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715,01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德才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才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月17日~2026年1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3,500万元~7,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710,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360%
累计已回购金额32,440,628.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15元/股~14.5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方案暨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7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60%,购买的最高价为14.55元/股、最低价为10.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0,62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9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含)——2亿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58.0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2%
累计已回购金额999.9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9元/股—1.8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年6月21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
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5,5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成交的最高
价为1.80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2
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07 联创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创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10日~2026年2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3,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3%
累计已回购金额6,094,749.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3.44元/股~54.0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5、2025-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54.00元/股,最低价为53.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094,74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浪潮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浪潮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5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31,3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0%
累计已回购金额4,873,344.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25元/股~15.3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5.3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4.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873,3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正泰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泰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6,由控股股东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5日~2026年4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27,000万元(含)~54,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74.0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1%
累计已回购金额19,719.2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15元/股~22.8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5.56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正泰电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正泰电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5.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购买的最高价为22.83元/股、最低价为22.1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669.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74.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购买的最高价为22.89元/股、最低价为22.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719.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2 名臣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名臣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2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05,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最高成交价为1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元/股,成交金额为19,996,8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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