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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3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3:35:5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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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浙江自然:浙江自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部分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415,730股);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2:52 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间接持股 人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长沙正元方鸿不超过2,517,375股不超过1.00%集中竞价方式
  不超过5,034,751股不超过2.00%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不超过7,552,126股不超过3.00%——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方鸿先生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28日至 2025年 10月 27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长沙正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2017年7月20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长沙正元在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但如遇特殊情形,其拟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长沙正元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方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2017年7月20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其若减持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其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方鸿先生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方鸿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鸿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长沙正元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2:27 青龙管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偿还贷款及股权质押贷款。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9,909,7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双方合计不超过3,303,2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双方合计不超过6,606,5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拟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遵守了相关承诺与约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与约定的行为。

8、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17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南京天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天鼎”)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的一致行动人。

●持有鑫铂股份8,883,168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67%)的股东南京天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24,392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4%)。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天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47 深水海纳: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李琴女士自身资金需求、西藏大禹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3,545,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并按各自持股数量的比例等比例进行减持。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 7月 25日至 2025年 10月 24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的相关承诺如下所示:
1、李琴女士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25%;①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法》对转让公司股份的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6)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对于本人已作出的上述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8)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西藏大禹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企业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4)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5)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6)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企业仍应遵守前述承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47 竞业达: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钱瑞先生、江源东女士预计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941,5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231,388,691股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2025年10月24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持股意向和股份减持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须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瑞、江源东严格遵守了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股东钱瑞、江源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1、经核查:钱瑞、江源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钱瑞、江源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7 威唐工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数量/比例
张锡亮集中竞价不超过 1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 0.9727%
钱光红大宗交易不超过 1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 0.9727%
合计不超过 3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 1.9453%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07 电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海南赏岳、海南谨创、海南博舜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因该合伙企业的部分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提出减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7,264,32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7123%。

其中,海南赏岳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3,04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7166%(前述减持股份为海南赏岳除梁定郊、黄勇外的其他38位合伙人通过海南赏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海南谨创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506,8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909%(前述减持股份为海南谨创除梁定郊、黄勇外的其他 34位合伙人通过海南谨创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包含监事何曼延 13,500股);海南博舜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717,2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48%(前述减持股份为海南博舜除梁定郊、黄勇外的其他13位合伙人通过海南博舜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海南赏岳合伙人拟减持数量及对应比例
合伙人名称/姓 名职务通过海南赏岳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拟减持股份数 量(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梁定郊董事长520,20000
黄勇董事、总经 理39,60000
其他38位合伙 人 3,040,2003,040,2000.7166%
合计 3,600,0003,040,2000.7166%

(2)海南谨创合伙人拟减持数量及对应比例
合伙人名称/姓 名职务通过海南谨创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拟减持股份数 量(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梁定郊董事长493,20000
黄勇董事、总经理559,44000
何曼延监事会主席54,00013,5000.0032%
其他33位合伙 人 2,493,3602,493,3600.5877%
合计 3,600,0002,506,8600.5909%

(3)海南博舜合伙人拟减持数量及对应比例
合伙人名称/姓 名职务通过海南博舜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拟减持股份数 量(股)拟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梁定郊董事长54,00100
黄勇董事、总经理388,74900
其他13位合伙 人 1,717,2691,717,2690.4048%
合计 2,160,0191,717,2690.4048%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海南赏岳、海南谨创、海南博舜承诺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8,485,071股。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海南赏岳、海南谨创、海南博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监事何曼延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赏岳、海南谨创、海南博舜、何曼延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海南赏岳、海南谨创、海南博舜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赏岳、海南谨创、海南博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47 安控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持有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控科技”)股份224,616,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5%)的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961,2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高新投持有公司股份
224,616,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5%。

二、拟减持股份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安控科技重整过程中,深圳高新投受让安控科技股份
136,230,516股,通过以股抵债获得安控科技股份88,385,838股。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961,286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5,653,76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1,307,524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重整管理人与深圳高新投签订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书》,在安控科技重整过程中,深圳高新投受让安控科技股份136,230,516股,通过以股抵债获得安控科技股份88,385,838股,共计224,616,354股。并承诺:深圳高新投承诺通过认购获得的136,230,516股安控科技股票自获得该部分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承诺的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0日,即承诺限售期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高新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深圳高新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不得减持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深圳高新投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深圳高新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深圳高新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情况等情形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19:47 中伟股份: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1,8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0.02%,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实施送股、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尹桂珍女士就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1.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桂珍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19:32 中钢洛耐:中钢洛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双百壹号”)持有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9,980,58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9.78%,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6月1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新双百壹号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62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上述减持期间若有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19:32 孚能科技:孚能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安晏”)持有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7,327,5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37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安晏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2,221,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19:27 药石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家庭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3万股,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0.0065%。

4、本次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本次拟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

6、本次拟减持的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谌女士不存在此前已作出、已公开披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有关的承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27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发展”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郎光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2,43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5%。郎光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56,053,012 11.25%
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玄元私募基金
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182号”)持有公司股份1,025,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郎光辉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9,51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降低股票质押比例及自身资金需求,郎光辉先182 15 3
生及玄元科新 号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987,214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1%。其中,郎光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9,962,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玄元科新182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25,214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2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郎光辉先生及玄元科新182号合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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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 安诺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减持方式减持区间减持价 格区间股份来源减持 原因
张烈寅11,543,7451.00%集中竞价 交易2025.7.25- 2025.10.24按照市 场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的股份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份股东 资金 需求
 11,543,7451.00%大宗交易    
郑强100,0000.01%集中竞价 交易2025.7.25- 2025.10.24按照市 场价格股权激励股份股东 资金 需求
注: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张烈寅女士、郑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立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张烈寅女士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烈寅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监事郑强先生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强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9:12 金龙汽车:金龙汽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持有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普通股股份73,927,5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1%,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根据福建投资集团自身经营需要,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龙汽车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170,474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8:47 德艺文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9,329,802股
(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9,934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19,868股(含
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
行(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8:47 财富趋势: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减持股份计划】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黄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753,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转增股份,黄山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转增股份合计63,685,670股已于2023年4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黄山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68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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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 昂利康: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潘小云159,0000.08%
注:①潘小云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如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
7、减持主体潘小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相关减持主体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减持主体潘小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8:27 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资本”)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53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第三大股东国盛资本拟自披露该减持计划
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
10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合计超
过186.12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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