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55:27 中财网 |
|
【17:32 广大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大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6/18,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卫
明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6月18日~2026年6月17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万元~4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00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
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以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2 新风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风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2/24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04.1139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45%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499.334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0.70元/股~22.9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6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45)、《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41,139股,占公司总股本140,620,230股的比例为1.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90元/股,最低价为20.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3,341.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2 统联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统联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21.8462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3845%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169.959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580元/股~23.199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泛海
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0.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21.84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8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199元/股,最低价为14.5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9.959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2 凌云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云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2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7,515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038%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0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8.49元/股~28.63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2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44%,使用资金总额59,997,038.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4年8月13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6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8,528.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9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7,515股,占公司总股本46,097.67万股的比例为0.0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63元/股,最低价为28.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156.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2 退市海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退市海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年6月14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4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908.48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6.2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594.64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83元/股—0.93元/股 |
1、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已交易13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2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5、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6、经询证,公司前10大股东中,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90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1%。购买的最高价为0.93元/股、最低价为0.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94.64万元。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蜂助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蜂助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上月末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1,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20,385,490股的比例为 0.19%,最高成交价为4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15,904,121.93元(不含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致欧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致欧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4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82元/股,成交金额为24,942,3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致远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致远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万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042%至1.6085%。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600.00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数量下限 15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7日、2025年 5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百普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普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
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8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81%,最高成交价为48.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38,284.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金力永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力永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
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28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其中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占回购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 90%,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18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2025年 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开立、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等回购前相关手续的办理。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中胤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胤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
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胤时尚”)于 2025年4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且不超过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9.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已于 2025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矩子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矩子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
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以及 2024年 9月 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1,796,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76%,最高成交价为19.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2元/股,成交总金额 200,245,903.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济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23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14,2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5,005,955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6.17元/股~29.0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
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5.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
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0,700股,购买的最高价为27.85元/股、最低价为27.5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595,71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1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29.00元/股、最低价为26.17元/25,005,955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年5月31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6月17日~2026年6月16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海南华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南华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5/14,由董事、总经理胡丹锋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5月13日~2026年5月12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万元~3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7日,公司董事、总经理胡丹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并提交《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5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卡倍亿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卡倍亿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在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50.63元/股,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20,2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6%,最高成交价为5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5,625,905.7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赢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赢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
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04,400股,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431,8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鑫宏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鑫宏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无锡
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0.00元/股调整为49.65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5,938,040股的0.0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9.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89,6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安科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科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最高成交价格23.1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89,840.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军信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军信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4月 30日和 2025年 5月 6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5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1.19元/股(含);回购数量由6,542,362股至9,813,542股调整为9,438,415股至14,157,62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