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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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55: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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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7 凯龙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龙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拟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股份。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27,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4.9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860,0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万邦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邦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
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500万元-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0.6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1月24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0.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0.27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最高成交价为4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233,4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科大国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大国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含),具体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1,791,018股的0.0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4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中国外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外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10月17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拟回购的资金总额 | 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
万元(含)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累计已回购股数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88,254,536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1.2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448,336,54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4.67元/股—5.32元/股 |
一、回购A股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4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方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8,254,536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21%,购买的最高价为5.32元/股、最低价为4.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8,336,54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德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22,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先生提
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21日~2026年4月20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2.0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738.77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9.90元/股~52.9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故根据相关规则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和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2.9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9.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738.7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7 三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13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79%,最高成交价为 35.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5,423,10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工业富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业富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5,由董事会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0万元~10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769.74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4%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4,708.94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8.40元/股~19.84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9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4%,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19.8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18.4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47,089,384.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药明康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药明康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3/1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但受限于
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 |
预计回购金额 | 10亿元~10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99,907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313%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60,023,969.93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5.53元/股~69.6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并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原为不超过人民币92.05元/股(含),因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A股权益分派,前述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0.7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但受限于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及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曾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25),该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所回购的A股股份已于2025年6月24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项下的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899,907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0313%,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69.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65.5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60,023,969.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禾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30,由董事会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730.3064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9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4,545.9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31元/股~9.16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
可转债,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禾丰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1
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禾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6.0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8.50元/股、最低价为8.4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05.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730.306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0%,购买的最高价为9.16元/股、最低价为7.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45.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卓郎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卓郎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6,由董事长潘雪平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7月22日~2025年7月21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2024年7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中航重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重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6月10日~2026年6月9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万元~4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航重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利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26.01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中航重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中航重机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6.01元/股(含)调整为25.8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贵州茅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贵州茅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2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60亿元(含)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382,085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
股本比例 | 0.269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201,527,341.83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08.29元/股~1,639.99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744.3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57%,购买的最高价为1,413.22元/股、最低价为1,408.2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1,580,050.00元。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382,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92%,购买的最高价为1,639.99元/股、最低价为1,408.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201,527,341.8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甬矽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甬矽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2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7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7,000万元~9,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562,688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3%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68,523,196.25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3.79元/股~31.8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 32.44 /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 11 9 (www.sse.com.cn)
年 月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
甬矽电子(宁
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6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409,625,930股的比例为0.63%(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0元/股,最低价为23.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23,196.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昊海生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昊海生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1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8月16日~2025年8月15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832,421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7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0,390.54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9.25元/股~63.58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A股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9.7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A股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89.7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9.3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A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89.3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8.72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未实施A股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832,421股,占公司总股本233,193,695股的比例为0.79%,最高成交价为63.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905,394.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晓鸣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晓鸣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9.74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将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2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9.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1,963,27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荣信文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信文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7.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5月15日、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苏州规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州规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3,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2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6,07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2 华盛锂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盛锂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3/2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009,491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6%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2,209,528.53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8.34元/股~21.8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由
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用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0.65元/股,最高价格为21.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1,7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9,491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比例为1.26%,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34元/股,最高价为21.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09,528.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2 海南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南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2/2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7,5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4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2 正和生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和生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4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2月23日~2025年8月22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0.48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89.91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81元/股~8.2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8月22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6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8.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7.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1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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