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19年12月03日 20:40:0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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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神州高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州高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4日、
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3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
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不超过人民币5.99
元/股。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2日、2019年3月29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详情参见公司
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9)。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
月6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4日、2019年
10月9日和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并于2019年7月24
日和2019年9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和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63,486,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最高成交价为4.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1,632,3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8,573万股的25%
(4,643万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0 天马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马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8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2019-101、2019-102);2019年8月23日,公司
披露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2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6,887,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8.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039,548.9元(不含交易费用)。


【19:25 振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7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25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9月7日披露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
2019-06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
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
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0 巨人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巨人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
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以下时
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103,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最高成交价为18.91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2,997,593.3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6,663,586股(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
34,406,313股的25%,即8,601,578.25股。

3、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
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5 卓郎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卓郎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日、2019
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59元/股(含)。回
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优先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其中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不低于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的70%,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的股份数不高于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的30%(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5、临
2019-046、临2019-048、临2019-052)。2019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54)。

2019年10月9日和2019年11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56、临2019-064)。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2019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19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
计回购股份14,61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成交最高价为7.97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8,931,206.02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5 春风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春风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
2018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详情请见公司
于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4
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7月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
风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春风动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的公告》、《春风动力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春风动力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春风动
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99,911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04%,成交的最高价为21.6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6.6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0,658,452.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
披露的既定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18:40 TCL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TCL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19年12月3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516万
股,成交金额1,974.42万元,成交均价3.83元/股。

自首次实施回购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65,333,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最高
成交价为4.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3元/股,成交均价为3.42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193,359.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维护股东权益,提升股东价值,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
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结合股票二级
市场的走势,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3.8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00元/股。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具
体进展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将继续聚焦科技产业发展,巩固半导体显示业务的规模和效率优势,推
动Mini LED、印刷OLED、Q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并拓展相关
材料和设备领域的布局;同时,公司将在核心、基础、高端科技产业寻找兼并重
组机会,以打造引领科技发展方向的高端科技产业集团,实现企业高质量成长和
股东价值的持续增长。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2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
交量之和992,039,758股的25%。

3.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实际市场情况推进回购计划实施,与股东共
享企业价值成长,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18:35 瑞康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康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10,044,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成交的最低价格7.11元/股,成交
的最高价格7.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73,396,964.8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妥善实
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5 力盛赛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盛赛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4),并于2019
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公司股份544,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310%,最高成交价为16.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87,966元。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为313,700股(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3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日(2019年1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371,900
股的25%。

3、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5 海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3.75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
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19,22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858%,最高成交价为2.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4元/股,
成交金额为5,043,798.6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
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计划之日起,未达到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2019年3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43,500,000
股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继续推
动回购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稳定公司市值,维护股东利益。


【18:20 歌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歌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9年10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买入相关股票。


【18:20 皇庭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皇庭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2018年12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9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A、B股共4,72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2%。

回购股份类别:A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909,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48元/股,支付
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750,608.63元(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类别:B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16,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
最高成交价为港币2.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港币2.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港
币2,098,958.10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28,089,810股的25%,即

7,022,45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B股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100万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18:20 东阿阿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阿阿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
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5日、2019年6
月19日以及2019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基于
此,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6,174,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11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2.11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7,337,663.91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24日)前5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6,600,0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6,650,0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18:00 信邦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邦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
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2月15日召开
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3月2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11月2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9,478,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5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97元/股,最低成交价
4.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1,683,607.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照《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发生
日( 2019年3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25,759,978 股)的25%。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也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要
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闽发铝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闽发铝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且回购总股份数量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0),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于2019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于2019年6月26日
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3%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于
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8日和2019
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2019-028、2019-039、2019-043、2019-054),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5,877,2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6430%,最高成交
价为3.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3,852,265.69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32,147,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036,775
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
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
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三峡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峡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3月5
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股份
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3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延期的议案》,延期后回购实施期限自2019年3
月4日起至2020年3月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87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为5.0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4.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9993556.17元。


【18:00 同济堂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同济堂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并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的同济堂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回购期限从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
月19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
告》(编号2019-009)。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行情、
公司股票价格变化,充分利用既有回购计划的回购数量额度。

截至2019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4.66元/股、最低价为4.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99.19万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确保在本次期
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18:00 新智认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智认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2019年2月2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
价的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并依据相关规定每月披露具体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90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97%,成交的最高价为22.3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1.05元/股,支付的
总金额为78,961,096.1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
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
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00 顾家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顾家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49,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最高成交价为39.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1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867,739.15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8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最高
成交价为39.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3,721,619.5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0 大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
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用于后期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7元/股(含),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了《回购股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7),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内容。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3,18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7,991,230股的比例为0.4382%,最高成
交价为1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93,812.44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238,155,18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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