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7:40 贝因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因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 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19-04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7,547,3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6.5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5.0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2,007,066.9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为5,312,600股(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4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年6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992 万股的25%。 3、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0 富森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森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9月2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 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 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 元/股(含),具体请详见于2019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8)。 2019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2019-099)。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8%,最高成交价为12.3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2.1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78,19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施回 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0月30日)前5个交易日(2019 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317,900股。公 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29,475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新湖中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湖中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并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3月7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详见公司公告2019-014、016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股份13923.0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成交最高价为4.40 元/股,最低价为2.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671.01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广州发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州发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7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 7月27日披露了《广州发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 亿元(含4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从2019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1月 26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 份10,448,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最高成交 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6,754.23万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029,47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81%,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6.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024.44万元人民 币(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 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方案内容,公司后续 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17:20 诺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 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5月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逐项审议通过《诺力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5 月15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9-041)。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披露了《诺力股 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51)。公司于2019年8月16 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72)。公司于 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还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的公告。上 述系列文件的具体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01,3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成交的最高价为18.11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7.195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19,593,401.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583,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8%,成交的最高价为19.8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 为14.6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9,574,900.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上述回 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规定,结合市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推进股份回购工作,适时开展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20 九州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州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和2019 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8 月1日披露了《九州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司 拟以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最终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2019 年7月27日、2019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回购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票4,33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2.31%,购买的最高价为14.83元/股、最低价为12.3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9,987.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 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鸿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鸿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披 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上述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 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广誉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誉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2日、12月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9年1月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 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修订稿)》。2019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回购方案将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相应进行了调整。上述事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95,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成交的最高价为31.97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3.94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5,220,905.65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 司已披露的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日科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科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2019年7月3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2019年11月18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 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对公司股份 回购事项进行调整,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调整为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4,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86,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最高成交价为 8.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8,132,090元(不含交易费 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0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份成交量之和15,970,778股的25%(即3,992,695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 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银信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银信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月14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54,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最高成交价为8.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6.2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241,173.58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1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4,864,900股的25%。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 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17:00 电连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电连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4元/ 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19年8月2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2),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 量为11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0408%,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7.34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7.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279,164元 (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 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2、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1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3,262,50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8,315,627股)。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17:00 龙宇燃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宇燃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19年11月份,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19年 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088,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3.38%,购买的最高价为7.52元/股、最低价为6.65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100,005,575.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18年 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资 金额度内,以不超过9.44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A股),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2019年 11月月底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1月份,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 回购股份14,088,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8%,购买的最高价为7.52 元/股、最低价为6.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05,575.44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16:55 苏泊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泊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 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采用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75.48元/股(经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现调整至75.22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105,600股(含)且不超过 8,211,199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 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12个月内。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经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9 月25日披露《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8)及《关于调整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64)。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止2019年11月30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成交价为 71.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3.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 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1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1,669,9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17,4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兴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上 述议案于2019年8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19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2019-05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购买 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后续将根据工作安排妥善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金固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固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2019年5月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5月29日,公司公告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19-044),详见2019年5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599,0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最高 成交价为8.3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6.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641,037.04 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 施事项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中嘉博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嘉博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2)。公司于2019年3月8日首次以集中 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1,1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 13.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436,163.60元(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符合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 托时段的要求。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 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38,381,098股的 25%,即 9,595,275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16:20 人福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人福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2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上述内容详 见公司于2月20日、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10,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成交最低价为12.68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3.76元/股,累计支 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5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该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音飞储存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音飞储存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 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并于2019年7月10日披露了《音飞储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5)。 2019年7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769,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购买的最高价为7.97元/股、最 低价为7.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585,73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继续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楚江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楚江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10 日 以及 2019 年 10 月 26 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许 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 / 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 减少注册资本。当回购总额达到 20,000 万元(含)时,则该部分股 份优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股份 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如公司 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 “回购细则”) 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516,015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 24 % ,最高成交价为 6.39 元 / 股,最低成交价为 5.83 元 / 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196,461.0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 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 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7,374,403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 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即 6,843,600 股)。 3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 1 )开盘集合竞价; (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 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裕同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裕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6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30.343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2019年6月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507,58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1719%,最高成交价为24.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97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35,793,024.4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9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之和12,781,287股的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195,322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 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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