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专业旅运(01235):有关认购理财产品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ravel Expert (Asia) Enterprises Limited 專業旅運(亞洲)企業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35) 有關認購理財產品 之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 2026年 8月 5日,為有效利用閒置資金,本公司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鼎坤 旅程,認購由 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 發行的理財產品,本金金額為 2,502,000 美元 (約相當於 19,515,600港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有關認購事項的其中一項或多於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出 5%但低於 25%,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章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 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背景 董事會宣佈,於 2026年 8月 5日,為有效利用閒置資金,本公司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鼎坤旅程,認購由 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 發行的理財產品,本金金額為 2,502,000 美元(約相當於 19,515,600港元)。 理財產品認購 認購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理財產品 (1) 認購日期 : 2026年 8月 5日 : (2) 訂約方 (i) 鼎坤旅程 (作為認購人) (ii) 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 (作為發行人) (iii) BNY Investments Dreyfus (作為投資顧問) : (3) 產品名稱 BNY Mellon U.S. Dollar Liquidity Fund – Investor Shares(「本基金」) : (4) 基礎貨幣 美元 : (5) 產品類型 短期低波幅資產淨值基金 : (6) 投資目標 本基金旨在為投資者提供盡可能高的美元計值現行收益, 同時兼顧美元計值的資本保值及維持流動性。 : (7) 投資方針 本基金通常投資於多元化的高質素短期債務證券組合。本 基金將投資於剩餘到期日為 397 天或以下的證券、票據及 債務。本基金將維持不超過 60 天的加權平均到期日,或 在獲具認可信貸評級機構給予最高評級所需的不超過該較 短期間;本基金亦將維持不超過 120 天的加權平均年期。 : (8) 本金金額 2,502,000美元(相當於約 19,515,600港元) 董事會相信相關認購代價乃按公平商業條款的基準釐定。 : (9) 產品期限 無固定期限 : (10) 預期收益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基金過去一年的年均總回報率 為 3.68%,過去三年為 4.45%,過去五年為 3.39%,過去 十年為 2.17%;七日年化收益率為 3.38%,即假設過去七 天所賺取的收益不在本基金內作再投資的年度化淨收益率 (不包括資本增值)。 上述數據為過往表現,並不保證未來結果。上述認購並非 保本投資,與存款投資不同,所投入的本金可能出現波動。 本基金並無依賴外部支持以保證其變現資產及╱或應付贖 回(流動性)的能力,或穩定本基金每單位╱每股的價格 (資產淨值)。投資本金存在虧損風險,由認購人承擔。 : (11) 股息政策 每日宣派,每月派付 : (12) 年度管理費 0.45%(年度化) : (13) 後續認購及贖回 於紐約時間下午 5:00 前收到認購申請(由位於都柏林的管 理人處理),且於紐約時間下午 6:00前收到付款,將按該估 值日紐約時間下午 5:00釐定的每股資產淨值進行交易,並 將收取當日的股息。 本集團及鼎坤旅程的資料 本公司為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1235)。其主要從事投資控股,而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有關銷售旅遊相關產品服務及旅行團。 鼎坤旅程為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從事財資活 動投資。 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 的資料 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 為根據愛爾蘭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屬開放式可變資本投資公司,各子基金之間的負債相互隔離。其符合資格並獲愛爾蘭中央銀行依據《歐洲共同體(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事業)指令》(UCITS)核准為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事業。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 的管理人為 BNY Mellon Fund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BNY INVESTMENTS DREYFUS 的資料 BNY Investments Dreyfus 為 Mellon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的一個部門,專注於提供流動性解決方案,其策略涵蓋主要資產類別,包括國庫債券、美國政府債券及短期固定收益。憑藉超過 50 年的專業經驗,BNY Investments Dreyfus 是業內最大及最受信賴的流動性管理人之一。 就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BNY Mellon Fund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BNY Investments Dreyfus、 Mellon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認購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作出認購事項決定時,已考慮理財產品的風險概況、預期收益及存續期。本公司認為,合理有效地利用暫時閒置資金,將會提升本公司的整體資金收益。本公司亦已考慮日常營運資金需求,認為事項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資金需求造成不利影響。認為事項所需資金已由或將由本集團使用其內部資源撥付。 董事認為,認為事項下的認購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屬公平合理,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有關認購事項的其中一項或多於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出 5%但低於25%,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章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專業旅運(亞洲)企業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 份 代號:1235)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和本公司關連人士之第三方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股份」 指 本公司股份 「股東」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認購事項」 指 於 2026年 8月 5日認購本金額合計 2,502,000美元(相當於約 19,515,600港元)的理財產品 「鼎坤旅程」 指 鼎坤旅程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 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美元」 指 美元,美利堅合眾國法定貨幣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專業旅運(亞洲)企業有限公司 主席 高偉明 香港,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 於本公告中,美元計值的金額乃按1.00美元=7.80港元之匯率換算為港元。匯率僅供說明用途,不應視作表示美元已按、原本可按或確實可按該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轉為港元。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高偉明先生、鄭杏芬女士及高駿宏先生;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周國榮先生、麥敬修先生及謝錦添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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