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知投G2 (149998):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债券简称:22知投 G2 债券代码:149998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 (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2知投 G2 债券代码:149998 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8日 付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计息期间:2024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 特别提示: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25年 7月 21日支付自 2024年 7月 21日至 2025 年 7月 20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22知投 G2 4.债券代码:149998 5.债券余额:人民币 5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2022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票面年利率为 3.08%,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后年(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7年 7月 20日)票面年利率 为 1.62%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 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 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选择权条款: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第 3年(2024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的票 面利率为 3.08%。每 10张“22知投 G2”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30.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64元;扣税 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30.8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8日 2、除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3、付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4、摘牌日:2025年 7月 21日。本期债券持有人已在回售登 记期内(2025年 6月 23日至 2025年 6月 27日)全额登记回售, 回售价格为 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5年 7 月 21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本期债券摘牌日为 2025年 7月 21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7月 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 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22知投 G2”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 定,自 2021年 11月 6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育能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 9号知识大厦 A座东塔 14- 16层 邮政编码:510555 联系人:刘苏慧 电话:020-82112945 传真:020-82112949 2、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达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2号高德置地广场 H座 38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丛琳 电话:020-85806011 传真:020-38286545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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