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知投G2 (149998):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6:36:00 中财网
原标题:22知投G2 :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债券简称:22知投 G2 债券代码:149998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
(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2知投 G2
债券代码:149998
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8日
付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计息期间:2024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

特别提示:
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25年 7月 21日支付自 2024年 7月 21日至 2025
年 7月 20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22知投 G2
4.债券代码:149998
5.债券余额:人民币 5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2022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票面年利率为 3.08%,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后年(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7年 7月 20日)票面年利率
为 1.62%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
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
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选择权条款: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第 3年(2024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的票
面利率为 3.08%。每 10张“22知投 G2”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30.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64元;扣税
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30.8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8日
2、除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3、付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4、摘牌日:2025年 7月 21日。本期债券持有人已在回售登
记期内(2025年 6月 23日至 2025年 6月 27日)全额登记回售,
回售价格为 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5年 7
月 21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本期债券摘牌日为 2025年 7月 21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7月 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
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22知投 G2”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
定,自 2021年 11月 6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育能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 9号知识大厦 A座东塔 14-
16层
邮政编码:510555
联系人:刘苏慧
电话:020-82112945
传真:020-82112949
2、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达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2号高德置地广场 H座 38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丛琳
电话:020-85806011
传真:020-3828654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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