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REIT (508016): 华夏华电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8:30:57 中财网
原标题:华电REIT : 华夏华电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夏华电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7月15日 送出日期:2025年7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一)产品要素 华夏华电清洁能源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08016 REIT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7-14 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其他类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封闭式 开放频率 封闭期为 21年 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 2025-7-14 基金经理 陈昂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22-08-15 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 2025-7-14 基金经理 李新太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24-12-13 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 2025-7-14 基金经理 张赛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24-12-03 场内简称 华电 REIT(扩位简称:华夏华电清洁能源 REIT) 运营管理机构:浙江华电江东能源运营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
其他 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比例:70%
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配售比例:67.39%
(二)标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江东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东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公司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资产范围前进工业园区中部区块北端,北至江东六路、西至西三路、南至四 工段横河、东至八工段直河
建设内容和规模2套 480.2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等
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13年 12月 竣工时间: 江东项目主体工程(除蒸汽差压发电工程外)于 2017年 4月 5日竣 工 蒸汽差压发电工程于 2024年 9月 9日竣工
决算总投资(万元)244,690.20
运营起始时间2015年 9月
项目权属起止时间及剩 余年限(剩余年限为权 属到期年限与评估基准 日之差)机组设计寿命为 30年(至 2045年) 剩余年限:20.5年
江东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于 2015年开始运营,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已运营 9年,已进入运营稳定期。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发电收入和供热收入,发电收入对本项目收入影响较大,2022年-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发电、供热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 2:2022年-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发电、供热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电结算收入145,016.0694.76127,145.4093.93155,875.6395.12
电量电费收入117,813.4576.9899,346.5773.39129,027.4778.73
容量电费收入25,704.0016.8025,704.0018.9925,704.0015.68
两个细则电费 收入1,498.610.982,094.831.551,144.160.70
供热结算收入8,022.395.248,213.756.078,000.924.88
基础设施项目财务情况如下:
表 3:基础设施项目重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163,902.55135,635.20153,119.08
营业总成本157,238.57128,691.14147,763.96
净利润5,270.845,713.294,572.20
根据《华夏华电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之审核报告》,基础设施基金现金测算情况如下:
表 4:可供分配金额及分派率测算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
 预测数预测数
可供分配金额107,290,347.39101,783,043.32
基金实际募集规模1,894,500,034.27 
净现金流分派率(年化)5.66%5.37%
注:1、基金实际募集规模为本次募集净认购金额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含有效认购款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2、净现金流分派率(年化)=可供分配金额预测数/基金实际募集规模*10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通过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最终取得 投资目标 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以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 清洁能源类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将优先投资于以华电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推荐的清洁能源类基础设施项目为投 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资产支持 证券份额,从而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的其余 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AAA 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投资范围 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货币基金或 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与固定收益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
略。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包括初始投资策略、扩募收购策略、资 产出售及处置策略、融资策略、运营策略、基础设施项目机组设计寿命到 期后的安排。 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基金管理人认为权威的、能为市 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 业绩比较基准 金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 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 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 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 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 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收取方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包括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
理费。

1、固定管理费
固定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计划管
管理费 B=A×0.2%÷当年天数
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B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的固定
管理费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A为上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的合并报表
层面基金净资产(在首次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的会
计年度期末日期及之前,A为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含
募集期利息)。若涉及基金扩募导致基金规模变化时,
自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至该次扩募基金合
同生效日后首次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的会计年度
期末日期及之前,A为以该次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前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的合并报表层面基
金净资产与该次扩募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
之和)
2、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包括运营管理机构就提供《运营管理
服务协议》项下的运营管理服务收取的基本运营管理
费 A、基本运营管理费 B及激励运营管理费。

(1)基本运营管理费 A
1)基本运营管理费 A用于覆盖部分或全部运营
管理机构支出(包括因基础设施项目而产生的生产成
本和管理费用,如材料费、修理费、委托运行费、职
工薪酬、一般管理费等)。为免疑义,运营管理机构
不得主张因基本运营管理费 A金额低于其实际支出
的运营管理机构支出而在任何方面或任何程度减轻
或免除其应承担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义务。因安全生
产要求、环保要求、政府要求等发生调整导致实际运
营管理机构支出超出基本运营管理费 A金额的,经
基金管理人审批同意,可调整基本运营管理费 A。

2)基金初始发行的首个年度,基本运营管理费
A=基金初始发行可供分配金额测算中的首年基本运
营管理费 A-截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当年度项目公司承
担的运营管理机构支出-交割日后(含交割日)因业务
合同未完成换签等原因仍需由项目公司直接支付的
运营管理机构支出。基金初始发行可供分配金额测算
中的首年基本运营管理费 A金额详见《运营管理服
务协议》附件“首年基本运营管理费 A金额”。

基金初始发行的第二个年度,基本运营管理费 A
应为基金初始发行可供分配金额测算中的第二年度
基本运营管理费 A,金额详见《运营管理服务协议》
附件“次年基本运营管理费 A金额”。

基金初始发行的第三个年度及以后,各方应基于
基础设施项目最近一次评估预测中的基本运营管理
费 A金额和上一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中的基本运营管理费 A部分。如运营管理机构、基金
管理人双方确定预算时对基本运营管理费 A存在分
歧,双方按照《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第 6.1.3条、第
6.1.4条约定进行修改、调整。如仍无法达成一致意
见,则当年基本运营管理费 A按照基础设施项目最
近一次评估预测中的该年度基本运营管理费 A金额
执行。

基本运营管理费 A为不含增值税的费用,支付
时按 6%计算增值税,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照不含
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结算。

(2)基本运营管理费 B
1)为计算基本运营管理费 B之目的:基础设施
项目运营净收入 1=项目公司营业收入-项目公司营业
成本(不考虑基本运营管理费 B、激励运营管理费、
税金及附加、折旧、摊销、财务费用及所得税费用)
-资本性支出。为避免疑义,除资本性支出为含税金
额,其余科目为不含税金额;如存在资源综合利用增
值税即征即退收入或政策争取收入,应包含在本条营
业收入中。

2)除非根据激励运营管理费的情况调整,项目
公司每年应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的基本运营管理费
B为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净收入 1的 6%。基本运营管
理费 B为含增值税的费用。

(3)激励运营管理费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公
司年度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确定运营管理机构浮动
管理费。具体而言:
运营净收入 2=运营净收入 1-基本运营管理费 B
项目公司年度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根据当期项
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计算的运营净收入 2/该年度目
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

基金初始发行的首个年度及第二个年度,目标运
营净收入 2考核值根据基金初始发行时年度可供分
配金额测算模型计算。基金初始发行的第三个年度及
以后,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根据基础设施项目最
近一次评估测算模型计算,如最近一次评估测算未考
虑基本运营管理费 B,还应按照该次测算预测的该年
度经营净收入 1和计算该年度基本运营管理费 B后
再计算该年度的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

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100%时,激励运营管理费
为正,由项目公司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100%时,激励运营管理费为负,由项目公
司在支付该年度基本运营管理费 B时扣减对应计算
金额,直至将基本运营管理费 B扣减为 0。在上述原
则下:
(a)当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120%时,激励运
营管理费=(根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计算的
运营净收入 2-当期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25%。

(b)当 110%≤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120%时,
激励运营管理费=(根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计算的运营净收入 2-当期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
*20%。

(c)当 100%≤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110%时,
激励运营管理费=(根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计算的运营净收入 2-当期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
*15%。

(d)当 90%≤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100%时,
激励运营管理费=(根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计算的运营净收入 2-当期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
*15%。

(e)当 80%≤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90%时,激 励运营管理费=(根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计 算的运营净收入 2-当期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 *20%。 (f)当运营净收入 2完成率<80%时,激励运营 管理费=(根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计算的运 营净收入 2-当期目标运营净收入 2考核值)*25%。 按上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的合并报表层 面基金净资产为基数(在首次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 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 的会计年度期末日期及之前,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 (含募集期利息)为基数)的 0.01%年费率计提。 审计费用 年费用金额(元)1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 年费用金额(元)6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其他费用 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 相关服务机构 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①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管理费统一从本基金财产中列支,相关主体费用的具体收支情况详见定期报告。

②管理费、托管费为最新合同费率。

③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由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

上表年费用金额为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所在年度的当年度初始预估年费用金额,非实际产生费用金额,实际由基金资产承担的审计费和信息披露费可能与预估值存在差异,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及其项下特殊目的载体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停牌、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政策变更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基金解禁风险,其他风险。

2、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管理风险、电量波动风险、天然气供给稳定性及成本波动的风险、电力业务许可证续期风险、资本性支出超预期风险、评估预测现金流偏差的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外部借款及现金周转相关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出售/处置价格波动及处置的不确定性风险、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江东热网工程及四处房产未纳入入池资产范围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限制转让的风险、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异常天气造成发电量波动的风险、同业竞争相关风险、基本运营管理费 B影响可供分配现金流的风险、未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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