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83687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43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7月 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聘任潘海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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