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大千生态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公司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一)2022年 12月口头警示 1、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口头警示,认为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1月,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22年11月到期未能按期偿还本息,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财务资助逾期情况,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 (二)2024年 3月监管警示 1、基本情况 2024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决定,认为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募投项目“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在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届满后,公司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2、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上述监管警示后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重点学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章节。公司后续持续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延期等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并积极履行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2024年 9月口头警示 1、基本情况 2024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口头警示,认为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在2024年筹划的控制权变更事项过程中,对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避免相同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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