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2025年7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0日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钟佳妤女士,独立董事曹亮亮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88元/股调整为7.59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7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0.7845万股,授予价格为7.59元/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32.8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细节尚未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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