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002236):控股子公司调整至境外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至境外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地点并至境外上市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分拆上市地交易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等相关程序,上述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于 2025年 7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至境外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科技”)的拟上市地点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调整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并授权公司及华睿科技管理层开展本次分拆至境外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一、分拆情况概述 2021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拟分拆华睿科技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基于华睿科技业务发展战略等各方面因素考虑,公司拟将华睿科技分拆上市板块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调整为香港联交所。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维持对华睿科技的控制权。 华睿科技作为一家专注机器视觉与移动机器人业务的科技企业,致力通过工业互联的感知、算法、方案和丰富应用,为下游用户提供完整链路的产品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本次分拆上市将有利于华睿科技进一步提升多渠道融资能力和品牌效应,通过加强资源整合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以推进智能制造为方向,延续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布局和渗透更多行业,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贡献力量。 二、拟分拆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兴明 3、注册资本:7,826.4756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2K7B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590号1幢4层401室 6、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为大华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分拆控股子公司华睿科技至香港联交所上市,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拓宽华睿科技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待分拆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香港联交所上市事项,有利于拓宽华睿科技的融资渠道,同时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激发其团队创造力和凝聚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将对具体方案进一步分析和论证,董事会需就本次分拆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规定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后续推进还需满足诸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批准,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华睿科技拟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应程序,并取得必需的批准、同意等。上述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