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智能(8388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9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237,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37,57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贵、尉丽丽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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