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688502):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7:51:18 中财网
原标题:茂莱光学: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53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812,500张(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625,000张(含本数)。

(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125.00万元(含58,125.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250.00万元(含56,25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8,125.00万元(含58,1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超精密光学生产加工项目41,746.1841,746.18
2超精密光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2,463.8012,253.82
3补充流动资金4,125.004,125.00
合计58,334.9858,125.00 
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系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1,875.00万元后的金额。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6,250.00万元(含56,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超精密光学生产加工项目41,746.1841,746.18
2超精密光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2,463.8012,253.82
3补充流动资金2,250.002,250.00
合计56,459.9856,250.00 
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系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1,875.00万元后的金额。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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