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603079):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7:45:53 中财网
原标题: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5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1、与会人员签到;
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3、宣读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5、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6、股东发言及提问;
7、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8、统计表决结果;
9、待网络投票结束,根据现场和网络的表决情况,宣布表决结
果,宣读大会决议;
10、由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投票。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2025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七、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
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八、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
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九、本次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〇”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17,840,666股已于2025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
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71,188,958股增至189,029,624股,按照本次
发行登记的股份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7,840,666元人民币,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171,188,958元人民币增至189,029,624元人民币。

二、变更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发起人之一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现拟对发
起人姓名或名称进行变更。

变更前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后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宁波玄德投资有限公司
三、修订具体条款
根据上述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和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的变更情
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1,188,958元。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29,624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 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3 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 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3 宁波玄德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3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宁波玄德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1,188,95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171,188,958股,其他种类股 0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9,029,62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189,029,624股,其他种类股 0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
将在公司完成工商备案后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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