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5-108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购买 JNC与 JNCP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已按要求完成募集资金支付,项目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56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年第 11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年 11月 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042,529.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957,470.71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2021-053,2022-145,2023-072,2023-076,2025-102)。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5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1,720.81万元(包含前期已变更/终止募投项目累计投入的人民币 1,872.91万元募集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6,694.05万元节余募资资金)。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支付购买 JNC与 JNCP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即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显示”)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 JNC株式会社及其全资子公司 JNC石油化学株式会社所有与显示液晶相关的专利,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12亿元(含税)。2025年 6月 26日,和成显示已按照 2025年 5月 27日签署的《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条款,完成了第一笔交易价款人民币 1.908亿元(含税)的支付,其中人民币 5,386.29万元为公司 2020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剩余部分来源于和成显示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募投项目“支付购买JNC与 JNCP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专利转让的变更登记工作。因涉及专利数量较多,且需履行境内外多项法律程序,手续较为复杂,预计整体完成时间较长。为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支付购买 JNC与 JNCP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金对价”进行结项。未来待满足第二笔交易款项的付款条件后,该部分交易价款将由和成显示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支付购买 JNC与 JNCP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9.56万元,主要是因银行存款结息存在滞后性,导致支付有关交易价款时存在少量存款利息尚未到账所致,后续该部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公司将适时办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后续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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