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00081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0:50:24 中财网
原标题: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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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 内部审计、督促及评估内部控制、审核公司 财务报告等工作。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 内部审计、督促及评估内部控制、审核公司 财务报告等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 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 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 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 经验,并报请董事会批准。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 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具有会计或财务管 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的会计人士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在审计委员会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 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等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 常工作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制 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 草审计委员会议案等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 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 事会任免。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组织协调、 召开、会议记录等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 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 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联络、 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 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草审计委员会议案等 工作。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指导并报告工作。审计部的负责人 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审计委员会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公司证券部 负责会议组织协调、召开、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应保证独立性。向董事会提 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一)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应保证独立性。向董事会提 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 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 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 的整改情况。 … (七)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 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 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 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 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 2、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 律法规和本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 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 建议。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 (四)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 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 的整改情况。 … (八)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 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 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 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 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2、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资金往来情况。 (九)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 的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 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审 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十)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 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 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审计委员 会认为必要的,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审计委员 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 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 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 提供的下列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 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 息是否客观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 是否客观真实; …
  
第十八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相关事项开展后续跟进,并及时向委员会召 集人报告进展情况。第十八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相关事项开展后续跟进,并及时向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报告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 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第二十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 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因公司遇 特殊或紧急情况而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 在确保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 的前提下无需提前发出会议通知。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位委员享有一票 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 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 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员会决 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会议作出的决议 应当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成员可列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非委员董事受邀可以 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如有 必要,也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 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审 计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第二十三条 …每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授权委托书须明确 授权范围和期限。独立董事成员因故不能出 席会议的,应当委托审计委员会中的其他独 立董事成员代为出席。公司审计部成员可列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非委员董事受邀可 以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如 有必要,也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 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 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 定制作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 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 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审计委员会 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会议记录保存期不 得少于十年。
  
  
第三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 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 见。第三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 意见。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审计 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 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 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 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第三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第三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议事规则如与本议事规则生效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审议通过。 
  

特别说明:
1、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导致条款序号有所调整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改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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