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002049):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0:46:01 中财网
原标题:紫光国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3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至2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因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3.3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3.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5年7月11日,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044、2025-057)。

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89,9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6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92,483.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1日。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资金来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方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内容,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激活公司创新动能,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公司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公司股份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849,423,66699.98%849,423,79899.98%
其中: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6,396,0000.75%9,485,916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199,8000.02%199,8000.02%
总股本849,623,466100.00%849,623,598100.00%
注: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32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089,9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仍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按既定用途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因此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89,916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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