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3005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能重工 股票代码:300569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旭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胶州市胶州西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 7月 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旭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能重工股票 89,279,687股,占天能重工总股本的8.7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49,119,687股,占天能重工总股本的 4.80%,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 7月 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160,0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8.73%下降至 4.80%。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天能重工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郑旭 签署日期:2025年 7月 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天能重工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郑旭 签署日期:2025年 7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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