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688561):奇安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2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文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 1 2 、上述议案 、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2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迪、栾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7 15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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