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观典(688287):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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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0:00: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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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ST观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年审会计师)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各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17亿元、0.24亿元、0.17亿元、0.32亿元,而公司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33亿元。此外,公司前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合同变更,将2024年一季度营业由0.48亿元调整为0.33亿元。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销售售后沟通与跟踪控制环节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请公司补充披露:(1)季度财务数据与年报数据不一致的原因,并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其他需调整的情况;(2)是否存在新增客户或客户发生较大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相关客户基本情况、对应收入及回款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结合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依据及执行的具体标准变动情况、退换货及相应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说明是否存在未严格依据项目验收单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况;(4)公司报告期内分产品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制暴器业务收入下滑,但营业成本增长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说明对公司收入确认合规性、准确性采用的核查方式、核查金额及占比,以及执行的替代性程序。
【公司回复】
(一)季度财务数据与年报数据不一致的原因,并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其他需调整的情况;
各季度财务数据与年报中前三季度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第一季度 | | 第二季度 | | 第三季度 | |
| 季报披露
金额
(1-3月) | 年报披露
金额
(1-3月) | 季报披露
金额
(4-6月) | 年报披露
金额
(4-6月) | 季报披露金
额(7-9月) | 年报披露
金额
(7-9月) |
营业收入 | 3,333.75 | 1,731.77 | 2,398.53 | 2,398.53 | 1,693.79 | 1,693.7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 -841.34 | -2,180.53 | -3,270.62 | -3,270.62 | -1,968.60 | -1,968.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033.06 | -2,372.24 | -3,382.92 | -3,382.92 | -2,046.19 | -2,046.19 |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与季度财务数据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为前期已确认验收的部分服务成果或已交付验收的产品期后出现退换货,公司调减对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致。经公司进行自查,截至目前,除上述调整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需调整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新增客户或客户发生较大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相关客户基本情况、对应收入及回款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新增客户为最近三年无业务往来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增客户(2024年度确认收入金额超过10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收入确认
时点 | 回款
情况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主要股东 |
北京星箭长空
测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500.88 | 2024年12月 | - | 4,103.45 | 2003年7
月11日 | 北京银海康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
北京晟顺普辉光
电科技股份公司 |
北京中联铁运
科技有限公司 | 460.18 | 2024年12月 | 52.00 | 1,053.00 | 2022年2
月24 | 中联铁运集团有
限公司 |
中航智光(天
津)科技有限公
司 | 379.65 | 2024年12月 | - | 1,000.00 | 2021年2
月5日 | 邢双利、吴晓杰 |
西安爱生无人
机技术有限公
司 | 270.80 | 2024年6月 | 6.94 | 7,200.00 | 2014年1
月7日 | 西安爱生技术集
团有限公司 |
客户一 | 186.86 | 2024年11月 | 168.92 | / | / | / |
北京明威天测
科技有限公司 | 166.37 | 2024年12月 | - | 1,000.00 | 2008年4
月9日 | 苏巍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收入确认
时点 | 回款
情况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主要股东 |
北京电擎科技
有限公司 | 119.47 | 2024年3月 | 15.00 | 3,303.33 | 2016年2
月25日 | 张文学、北京中关
村发展前沿企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睢宁县龙腾应
急救援促进中
心 | 301.89 | 2024年12月 | - | 3.00 | 2024年4
月3日 | 社会组织-睢宁县
应急管理局 |
辽宁鸾鸟保安
服务有限公司 | 205.66 | 2024年12月 | - | 500.00 | 2020年1
月7日 | 孟咏梅、沈海威 |
西藏猎盾实业
有限公司 | 107.68 | 2024年3月 | 121.68 | 100.00 | 2021年11
月16日 | 赵茂霖、杨高朝 |
合计 | 2,699.44 | | 364.54 | - | - | - |
上述新增客户占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30.00%。2024年存在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公司经历因市场竞争加剧及合规风险外溢导致客户流失;公司基于自身在无人机整机和分系统领域的产品优势,以及在巡检和禁毒等飞行服务业务中的市场知名度,持续开拓新客户建立合作。通过网络核查、现场走访等自查程序,未发现上表中所示客户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结合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依据及执行的具体标准变动情况、退换货及相应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说明是否存在未严格依据项目验收单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况1、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依据及执行标准
公司近三年收入确认依据及执行的具体标准是一致的,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关键控制环节主要体现在合同履约义务完毕后客户验收时,具体如下:
无人机系统及装备销售业务,在履约义务履行完毕后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即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并验收,依据取得的客户验收文件确认销售收入。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服务业务,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飞行服务或数据处理服务并提供给客户服务成果后,客户在确认服务成果的基础上,对公司交付成果进行验收时作为整个合同义务完成的节点,公司以此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制暴器及防务装备销售业务,在产品直接配送或发送到合法使用单位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并验收,依据取得的收货验收资料作为合同义务完成的节点,并确认销售收入。
2、期后发生的退换货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业务类型 | 收入确认时点 | 收入确认依
据 | 退换货原因 | 退换货时点 |
北京国遥星图航空
科技有限公司 | 189.03 | 无人机系统及装
备销售 | 2024年3月 | 收入验收资料 | 已交付验收的产品,因系
客户项目取消,在不影响
产品后续使用情况下,公
司为维系友好合作关系,
退回已销售产品 | 2025年3月 |
天峋创新(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 118.94 | | | | | |
| | | 2024年3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天津长鲲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265.49 | | | | | |
| | | 2024年3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上海千机创新文旅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45.13 | | | | | |
| | | 2024年12月 | | | |
| | | | | 客户验收后,市场需求变
化,考虑长期合作,在不
影响产品后续使用情况
下,协商退回 | 2025年3月 |
江西鉴真防务技术
有限公司 | 446.02 | | | | | |
| | | 2024年12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北京航瑞施科技有
限公司 | 278.76 | | | | | |
| | | 2024年12月 | | | |
| | | | | | 2025年4月 |
四川华府智创科技
有限公司 | 280.00 | 无人机飞行服务
与数据处理 | 2024年3月 | | | |
| | | | | 已验收确认的服务成果,
期后发生重大变化,协商
退回 | 2025年3月 |
黑龙江京飞科技有
限公司 | 230.00 | | | | | |
| | | 2024年3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北京中图智维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 | 258.21 | | | | | |
| | | 2024年3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唐山市创卓科技有
限公司 | 120.53 | | | | | |
| | | 2024年3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广东泰一高新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 | 203.09 | | | | | |
| | | 2024年3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业务类型 | 收入确认时点 | 收入确认依
据 | 退换货原因 | 退换货时点 |
天津长鲲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11.45 | | 2024年3月 | | | 2025年3月 |
天津七六四通信导
航技术有限公司 | 12.26 | | | | | |
| | | 2024年11月 | | | |
| | | | | | 2025年3月 |
合计 | 2,758.91 | - | - | | - | - |
上述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履约义务和交易价格等内容,并在报告期内已履行了合同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即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公司根据收货验收资料确认营业收入并结转营业成本。期后复查中,因部分客户项目取消、所购产品在应用过程中与客户的应用需求存在差异或交付成果发生变化,公司为维系友好合作关系,退回已销售产品及服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其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予以处理,冲减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公司的销售退换政策包括无人机系统及装备、制暴器及防务装备、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服务。可退换情形主要为未激活的整机产品、成套设备、未拆封的标准配件,在不影响再销售的情况下,可予以退换。对于飞行服务和数据处理等相关服务,在成果数据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需第三方验证)情形下,可予以退费或可转为后续服务。
本期发生的销售退货,无人机系统均为在不影响产品后续使用情况下,客户与公司协商退货,公司基于长期合作考虑,予以退回;飞行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虽前期已验收完毕,但因后期相关服务发生重大变更,公司基于长期合作考虑,同意销售退回。上述销售退货均符合公司的既有销售退换政策。公司相关业务的交付及验收情况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准确、合规,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四)公司报告期内分产品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制暴器业务收入下滑,但营业成本增长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说明对公司收入确认合规性、准确性采用的核查方式、核查金额及占比,以及执行的替代性程序。
1、报告期内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 | | 毛利率 | |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
(%) | 2024年度 | 2023年
度 | 变动
(%) | 2024年
度(%) | 2023年
度(%) | 变动
(百分比) |
无人机系统及装备销
售业务 | 3,925.01 | 12,909.45 | -69.60 | 2,227.67 | 7,511.30 | -70.34 | 43.24 | 41.82 | 增加1.42个
百分点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
据处理服务业务 | 3,747.50 | 6,854.76 | -45.33 | 7,311.15 | 5,231.70 | 39.75 | -95.09 | 23.68 | 减少118.77
个百分点 |
制暴器及防务装备销
售业务 | 1,280.02 | 1,370.86 | -6.63 | 772.84 | 553.87 | 39.53 | 39.62 | 59.60 | 减少19.98
个百分点 |
由上表可知,2024年度无人机系统及装备销售业务的毛利率较2023年度增长1.42个百分点,波动较小;2024年度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的毛利率较2023年降低118.7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下降45.33%,但营业成本上升39.75%;2024年度制暴器及防务装备销售业务的毛利率较2023年度降低19.98%,主要原因为:收入变化较小,但营业成本上升39.53%。
2、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的收入成本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
业务
类型 | 2024年度 | | | 同比变动情况 | | | | | |
| 数量(平方
公里) | 收入(万
元) | 单价
(元/平
方公里) | 数量(平方公里) | | 收入(万元) | | 单价
(元/平方公里) | |
| | | | 变动 | 变动比
例(%) | 变动 | 变动比
例(%) | 变动 | 变动比
例(%) |
禁毒服务 | 128,103.69 | 3,147.05 | 245.66 | -38,209.58 | -22.97 | -1,089.53 | -25.72 | -9.07 | -3.56 |
非禁毒服务 | 1,250.00 | 600.45 | 4,803.61 | -36,688.00 | -96.71 | -2,017.72 | -77.07 | 4,113.49 | 596.05 |
合计 | 129,353.69 | 3,747.50 | 289.71 | -74,897.58 | -36.67 | -3,107.26 | -45.33 | -45.89 | -13.68 |
2024年度,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实现收入3,747.50万元,同比下降3,107.26万元,下降比例45.33%,主要系:2024年度禁毒服务收入下降1,089.53万元、非禁毒服务收入下降2,017.72万元所致;具体而言,禁毒服务收入下降主要系飞行面积较2023年度降低22.97%所致,飞行单价变动较小;非禁毒服务收入下降主要系业务开展减少,使得飞行面积较2023年度相比降低96.71%所致。2024年度,飞行面积下降主要系部分客户受公司合规风险外溢影响导致流失较大,公司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通过自身积极整改,正逐渐减少上述负面影响。非禁毒服务的单价增长了596.05%,但未弥补整体业务类型的销售数量的降低,故导致非禁毒服务的收入降低77.07%。本期非禁毒服务明细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万
元) | 数量
(平方公
里) | 单价
(元/平方
公里) | 服务内容 |
山西中勤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 35.48 | 20.00 | 17,739.00 | 倾斜影像及数字地表模型获取 |
天津启航创新科技有
限公司 | 8.00 | - | - | 利用无人机和图像识别技术开展分布式
光伏异常巡查工作 |
中国航空系统工程研
究所 | 55.00 | - | - | 面向地面群体目标的态势评估软件模块
开发服务 |
睢宁县龙腾应急救援
促进中心 | 320.00 | 800.00 | 4,000.00 | 河道治理飞行服务 |
辽宁鸾鸟保安服务有
限公司 | 218.00 | 430.00 | 5,069.77 | 铁路沿线飞行服务 |
合计 | 636.48 | | | |
非禁毒服务的单价增长了596.05%,主要原因系两年的非禁毒服务业务类型有所不同,2023年的非禁毒服务以对业务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为主,虽同属于非禁毒服务业务,但技术特点与禁毒服务相差不多,故单价较低,而2024年度山西中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睢宁县龙腾应急救援促进中心、辽宁鸾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非禁毒服务属于倾斜摄影类项目,涉及三维建模等单价较高的专业领域,且合同金额在当年非禁毒服务中占比较高,进而使得2024年度的非禁毒服务整体单价上升较多。
(2)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成本结构
分类 | 2024年度 | | 2023年度 | | 同比变动情况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变动比例 |
人员成本 | 864.29 | 11.82% | 571.80 | 10.93% | 292.49 | 51.15% |
维修材料 | 162.15 | 2.22% | 69.21 | 1.32% | 92.94 | 134.29% |
折旧摊销费用 | 5,197.57 | 71.09% | 3,384.60 | 64.69% | 1,812.97 | 53.57% |
期间费用 | 963.25 | 13.18% | 294.18 | 5.62% | 669.07 | 227.43% |
外协成本 | 123.89 | 1.69% | 911.92 | 17.43% | -788.03 | -86.41% |
合计 | 7,311.15 | 100.00% | 5,231.70 | 100.00% | 2,079.44 | 39.75% |
2024年度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的营业成本为7,311.15万元,同比增加2,079.44万元,同比上升39.75%,主要为折旧摊销费用增加1,812.97万元所致,系因2023年和2024年度飞行设备更新换代、固定资产增加,以及2023年度大额采购飞行业务相关无形资产所致,使得本期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有所增加。此外,2024年度人员成本增长51.15%、维修材料增长134.29%、期间费用增长227.43%,主要原因为:以前期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的服务,在存货中予以列示,2024年完成并获取到验收文件后,确认收入同时结转营业成本;而2024年度已执行的飞行服务均在2024年末前完成验收,同时结转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未形成存货,故使得2024年度较2023年度营业成本有所增加。2024年度外协成本降低了86.41%,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飞行服务业务量有所减少,相关外部技术服务支持亦有所降低。
3、制暴器及防务装备销售业务的收入成本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业务
类型 | 2024年度 | | | 同比变动情况 | | | | | |
| 数量
(套) | 收入金额
(万元) | 平均单价
(元/套) | 数量(套) | | 收入金额
(万元) | | 平均单价
(元/套) | |
| | | | 变动 | 变动
比例 | 变动 | 变动
比例 | 变动 | 变动
比例 |
制暴器 | 1,012.00 | 919.77 | 9,088.61 | -54.00 | -5.07% | -216.16 | -19.03% | -1,567.40 | -14.71% |
注
其他 | - | 360.25 | - | - | - | 125.32 | 53.35% | - | - |
合计 | 1,012.00 | 1,280.02 | - | - | - | -90.84 | -6.63% | - | - |
注:其他系制暴器配套设备及部分警用安防设备。
由上表可知,2024年度制暴器及防务装备销售业务收入降低6.63%,主要为2024年度公司产品实现迭代升级,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尚需时间,所以整体销售数量下降5.07%;同时为扩大产品推广力度,公司加大了对经销渠道新产品的赠送促销力度,让利于合作方,因而平均售价有所降低。
(2)制暴器及防务装备销售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成本结构分
类 | 年度
2024 | | 年度
2023 | | 同比变动情况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变动比例 |
直接材料 | 203.66 | 26.35% | 56.47 | 10.20% | 147.19 | 260.64% |
直接人工 | 205.93 | 26.65% | 295.40 | 53.33% | -89.47 | -30.29% |
制造费用 | 79.72 | 10.32% | 90.41 | 16.32% | -10.69 | -11.83% |
外协成本 | 283.53 | 36.69% | 111.59 | 20.15% | 171.94 | 154.08% |
合计 | 772.84 | 100.00% | 553.87 | 100.00% | 218.97 | 39.53% |
2024年度制暴器及防务装备的营业成本为772.84万元,同比增加218.97万元,主要系直接材料较上期增加147.19万元,同比增长260.64%;外协成本较上期增加171.94万元,同比增长154.08%。
直接材料大幅上升主要系2024年度公司全力以赴将主打产品黄蜂T800迭代升级至黄蜂T800pro,故而导致试产等材料投入成本大幅增加。
外协成本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部分客户合同中搭售了部分其他防务装备,为便于快速交货,公司采取外协方式供货,使得外协成本有所增加。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收入明细表,检查新增客户审批表。通过网络方式核查全部客户的工商信息并核查是否为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的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对本期大额重点客户核查了其公司背景规模等经营情况,其次通过走访了解观察对方实际经营是否正常及相关业务交易背景;2、对2024年度收入确认的全部项目进行了核查,获取了其对应的合同、发票、验收、回款单等资料;
3、针对无人机销售业务,获取了物流运输单;针对飞行服务业务,获取了飞行轨迹、飞行记录、飞行报告及人员差旅记录进行核查;制暴器由于需要拓展业务市场采用较多经销商模式,获取了部分对经销商至终端客户的合同、终端客户货物需求申请单和发货函(含公章)、验收进行穿透,发货由跨越物流向终端客户直发,与跨越物流公司对接获取了企业发货的物流单轨迹及面单;
4、针对收入回款情况,取得了已回款的全部回款单,通过交易信息查看是否为非对公账户转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5、抽取当期大额收入发函和走访检查其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其中:
(1)选取大额收入样本进行发函,样本金额为77,984,169.31元,发函样本金额占比本期总收入86.66%,截至报告日回函占比总收入57.50%,对未回函收入26,244,332.94元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占比总收入29.17%;
(2)选取了大额收入作为访谈对象,样本金额63,594,965.44元,样本金额占本期总收入占比70.67%,截至报告日已完成访谈样本占比总收入46.50%;
6、获取了2024年度已确认验收的部分服务成果或已交付验收的产品期后出现退换货的明细表;
7、针对期后无人机退换货,我们获取了退货的物流记录,并对退回的产品执行了盘点程序;
8、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原始单据追查至账面,并从账面追查至原始单据,核实是否存在漏记收入并评价收入是否已记录在恰当的期间;
9、获取了企业销售收入成本匹配表,营业成本明细表,包括直接人工成本明细、直接材料成本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折旧摊销明细表、外协成本明细表等;10、分析复核每项营业成本的明细构成,检查折旧摊销明细是否准确,检查外协成本的合同、发票、付款、验收入库出库等;
11、编制营业成本倒轧表,确认营业成本的准确性,完整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2024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与季度财务数据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为已确认验收的部分服务成果或已交付验收的产品期后出现退换货,公司调减对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致。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2024年新增的客户,我们通过网络核查、现场走访等程序,未发现上表中所示客户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公司2024年度收入均按照项目验收单确认收入,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制暴器业务收入下滑,营业成本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关于保理业务。年报显示,公司存在利用自身信用通过签署无商业实质的合同等给其他公司保理融资提供便利的情况,前期已因保理事项被银行划扣资金,截至目前仍有0.97亿元未归还,构成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0.43亿元资金因保理事项处于受限状态,目前已解除。
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述保理业务的具体模式、交易对方等,核实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前期收入、利润产生影响,前期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需更正的情形;(2)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名称、存放地点、金额、存取限制等,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为其他方融资进行担保等情形;(3)自查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受限、签署无商业实质合同等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述保理业务的具体模式、交易对方等,核实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前期收入、利润产生影响,前期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需更正的情形;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无商业实质保理事项仍有共计9,694.72万元被划扣未归还,涉及两家银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
行 | 交易对
方 | 具体模式 | 合作方名称 |
北
京
银
行 | 北京银
行光明
支行 | 买方保理,保理商基于买方(观典防务)的信
用状况,为买方的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
相关服务的模式。其核心是围绕买方的信用资
质开展业务。
观典防务一级供应商根据与观典防务签订的
商务合同,采用赊销方式提供指定货物或劳务
给观典防务,为满足观典防务(作为核心企业)
及观典防务一级供应商及观典防务产业链条
上多级供应商(以下合称“供应商”)业务发
展需求,北京银行光明支行同意按照协议和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主合同》或《有追索权保
理业务主合同》(视具体业务情况而定,统称
“保理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观典防务
及观典防务供应商提供买方保理服务。 | 北京世恒普惠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北京普洛特无人飞行
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际翔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鹏
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邦
融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
京蹊由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亚美复合材料有限公
司、北京和瑞祥云新宇科技
有限公司 |
华
夏
银
行 | 云 链
( 天
津)商
业保理
有限公
司
(华夏
银行保
理业务
对应的
保理公
司) | 卖方保理,卖方(观典防务供应商)将其向买
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转
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卖方提供融资、应收
账款管理、坏账担保等服务的业务模式。
直接债权人(观典防务供应商)以其在相关商
务合同项下对债务人(观典防务)的应收账款
向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无追索权(卖断型)国内
保理业务,保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受让该应收
账款并向直接债权人提供保理融资及相关的
金融服务。 | 北京际翔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普洛特无人飞行器
科技有限公司、中邦天下(北
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
京和瑞祥云新宇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亚美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 |
上述保理事项,主要系公司对合作方提供的便利性融资。因其无商业实质的业务特性,且相关协议在签订发生时未对公司的实际经营产生影响,故公司未将上述事项入表处理。但扣款发生时,公司银行存款减少,故于扣款发生日减记货币资金9,694.72万元,同时增加其他应收款9,694.72万元,待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归还上述资金时,冲减其他应收款。
2024年末,对因保理到期而被划扣
建设银行账户资金的资金占用,计提资金占用利息2.4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12万元。
建设银行保理业务扣款事项发生在2024年末,公司已基于谨慎性、真实原则对本期进行账务处理,不会对公司前期收入、利润产生影响。
(二)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名称、存放地点、金额、存取限制等,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为其他方融资进行担保等情形;公司银行存款和其他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银行账户所属公司 | 存放地点 | 金额
(万元) | 使用限制 |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 | 928.21 | 无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 | 49.00 | 无 |
| 中国银行北京安贞桥支行 | 0.46 | 无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冬奥支行 | 0.0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明光支行 | 7.36 | 无 |
| 中信银行北京万柳中路支行 | 5,001.47 | 无 |
| 中信银行北京万柳中路支行 | 10,125.11 | 无 |
| 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 0.00 | 无 |
| 华夏银行北京运河绿色支行 | 4,103.48 | 注
只收不付 |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0.00 | 无 |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0.00 | 无 |
|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 5.03 | 无 |
|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 0.00 | 无 |
| 北京银行华安支行营业部 | 0.00 | 无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惠新里支行 | 0.11 | 无 |
| 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 0.06 | 无 |
| 宁波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0.0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 | 4,656.58 | 无 |
|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 6,920.37 | 无 |
| 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 7.60 | 无 |
| 渤海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 0.00 | 无 |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文天坛东路支
行 | 0.73 | 无 |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文天坛东路支
行 | 0.65 | 无 |
观典防务(河北)特种
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 169.30 | 无 |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0.0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明光支行 | 0.22 | 无 |
| 兴业银行廊坊开发区支行 | 0.80 | 无 |
银行账户所属公司 | 存放地点 | 金额
(万元) | 使用限制 |
| 宁波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0.01 | 无 |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裕华支行 | 14.48 | 无 |
| 泰安银行新区支行 | 0.00 | 无 |
合计 | - | 31,991.02 | - |
注1:
华夏银行北京运河绿色支行账户为受限状态,主要是
华夏银行为保证观典防务保理资金按期清偿对资金进行受
限安排。
注2:公司期末库存现金0.77万元,存放于公司保险柜内。
经自查,公司各银行账户未发现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潜在用途安排或为其他方融资进行担保等情形。
(三)自查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受限、签署无商业实质合同等情况
为确保2024年年度报告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受限、签署无商业实质合同等情况,公司开展了自查,本次自查覆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保理业务、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审批及用章管理等。
自查方法包括:(1)检查所有银行账户的网银状态及存单状态,调取流水,逐笔核对大额资金收付情况;(2)导出所有银行账户的支付记录,检查大额银行转账的审批流程;(3)检查采购和销售合同,核实审批流程及商业背景,检查合同条款与比价记录的一致性;(4)检查合同签订、网银系统的审批权限及操作过程;(5)与年审会计师、持续督导机构一同前往主要银行进行现场询问。
经核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受限、签署无商业实质合同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对应保理合同等相关资料,了解具体模式、交易对方等;
2、获取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银行开户清单、征信报告、银行流水,对货币资金进行函证,了解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3、检查银行存单,检查银行存单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根据企业提供的未归还划扣资金的保理合同等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在保理业务发生时并未进行会计处理,未发现存在需更正的情形;
2、获取银行开户清单、征信报告、银行流水,对货币资金进行函证,除公司年报所述0.43亿元资金因保理事项处于受限状态,未发现其他受限情形。
三、关于无形资产减值。年报显示,公司无形资产前期持续增长,2024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44亿元,主要涉及公司持有的软件、非专利技术和数据库,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计提减值。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0.36亿元,同比增长44.48%,近年持续增长,其中,材料费0.14亿元,同比增长88.49%。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涉及减值无形资产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入账价值及依据、摊销方法、以前年度摊销情况、取得以来的使用情况、减值测试的计算方法、选取的参数及假设等,如为外购取得的,说明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如为内部研发形成的,说明前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是否合理审慎;(2)相关减值迹象的发生时间节点及依据,前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3)材料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对应主要研发项目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相关支付对象基本情况,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4)结合公司2024年度研发人员、获得知识产权数量均减少等情况,说明研发投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持续增长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上述涉及减值无形资产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入账价值及依据、摊销方法、以前年度摊销情况、取得以来
的使用情况、减值测试的计算方法、选取的参数及假设等,如为外购取得的,说明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
他利益安排;如为内部研发形成的,说明前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是否合理审慎;1、涉及减值无形资产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
名称 | 类
型 | 取得方
式 | 取得日期 | 入账价值 | 入账依据 | 摊销年
限(年) | 摊销方法 | 截至2024
年12月31
日累计摊
销额 | 可收回金
额 | 减值金额 | 使用情况及减
值原因 |
某攻击性
无人机 | 非
专
利
技
术 | 内部
研发 | 2020年12
月 | 563.39 | 产品检测报告、评
审报告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460.10 | - | 103.29 | 产品迭代,不
再使用 |
小型垂直
起降倾转
旋翼无人
机系统 | | | | | | | | | | | |
| | 内部
研发 | 2020年12
月 | 292.16 | 产品检测报告、评
审报告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238.60 | - | 53.56 | |
数据库A | 数
据 | 外购 | 年
2021 9
月 | 6,759.29 | 数据交接单、成果
验收报告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4,506.19 | 867.30 | 1,385.80 | 正常使用,但
预期收益会有
所下降 |
数据库B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2年10
月 | 83.04 | 数据交接单、成果
验收报告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37.37 | 10.41 | 35.26 | |
无形资产
名称 | 类
型 | 取得方
式 | 取得日期 | 入账价值 | 入账依据 | 摊销年
限(年) | 摊销方法 | 截至2024
年12月31
日累计摊
销额 | 可收回金
额 | 减值金额 | 使用情况及减
值原因 |
数据库C | | 外购 | 2022年10
月 | 78.18 | 数据交接单、成果
验收报告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35.18 | 8.70 | 34.30 | |
车载应急
系统 | 软
件 | 外购 | 2022年1
月 | 300.45 | 货物确认单、收货
验收确认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180.27 | 5.75 | 114.43 | 软件更新换代
升级因素影响
未来收益能力 |
智能业务
中心系统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2年12
月 | 4,663.56 | 验收报告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1,943.15 | 1,092.81 | 1,627.60 | |
CAE教学
平台和
ANSYE仿
真软件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3年5
月 | 128.41 | 货物确认单、软件
项目验收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42.80 | 54.46 | 31.14 | |
数字逻辑
开发平台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3年5
月 | 143.36 | 货物确认单、软件
项目验收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47.79 | 72.61 | 22.96 | |
Airplane
PDQ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3年5
月 | 132.92 | 货物确认单、软件
项目验收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44.31 | 54.46 | 34.15 | |
Motion
Solve多体
动力学仿
真系统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3年5
月 | 94.37 | 收货确认单、验收
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31.46 | 54.46 | 8.45 | |
无形资产
名称 | 类
型 | 取得方
式 | 取得日期 | 入账价值 | 入账依据 | 摊销年
限(年) | 摊销方法 | 截至2024
年12月31
日累计摊
销额 | 可收回金
额 | 减值金额 | 使用情况及减
值原因 |
Hyperwork
s有限元分
析平台 | | 外购 | 2023年5
月 | 120.20 | 收货确认单、验收
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40.07 | 54.46 | 25.67 | |
基于人工
智能技术
的多场景
应用模型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3年5
月 | 2,902.90 | 软件收货确认函、
验收报告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967.63 | 1,006.54 | 928.73 | |
全速势快
速计算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3年6
月 | 104.42 | 收货确认单、验收
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33.07 | 54.46 | 16.90 | |
用友 出
U8
纳模块 | | | | | | | | | | | |
| | 外购 | 年
2024 11
月 | 1.49 | 验收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0.05 | 0.90 | 0.53 | |
云世纪任
我飞无人
机行业应
用平台系
统 | | | | | | | | | | | |
| | 外购 | 2024年12
月 | 18.14 | 验收单 | 5 | 预计受益
期内直线
法摊销 | 0.30 | 14.38 | 3.46 | |
合计 | - | - | - | 16,386.29 | - | | - | 8,608.34 | 3,351.72 | 4,426.23 | - |
2、减值测试方法、关键参数及评估假设(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