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30013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55:58 中财网
原标题:大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2. 本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1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栋三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到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3人,分别为周学保、童恩东、肖竞;电话出席董事 5人,分别为任朝颖、王宇、钱南恺、万光彩、周蕾。

4. 会议由董事长周学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5.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推举周学保先生、童恩东先生、肖竞先生、李克先生、王宇先生、杨岩松先生 6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资质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推举万光彩先生、周蕾女士、赵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其中万光彩先生、周蕾女士的任职将于 2027年 1月 12日届满六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资质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参照第五届董事会的薪酬状况,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税前)如下:(1)董事长薪酬标准为:薪酬固定薪酬 90万元人民币,变动薪酬 60万元人民币;(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公司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3)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董事薪酬标准为每年 20万元人民币;(4)部分在央、国企任职的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5)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 20万元人民币,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制度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其他部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30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7月 14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学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5年,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得暨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怀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五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固镇县委书记、县人大党组书记,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学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童恩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1年,本科学历。1994年至 1996年任中山市员峰集团家电生产车间主任,1996年至 1997年任惠而浦蚬华微波制品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1997年至 2000年任艾默生电气(深圳)有限公司亚洲科技中心主管工程师,2000年至 2006年任深圳市天波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2009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 1月 15日起任副董事长),总工程师。

童恩东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大贵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 489,009股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175,50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37,5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肖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电子学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至 2010年任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10年 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项目经理、研发总监、产业经济研究院总监、市场部副总裁;2017年 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及轮值 CEO;2019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肖竞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175,50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37,5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2年,本科学历。1993年至 2001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2011年至 2009年,任职于中国信达长春办事处,同年 7月调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在深圳分公司法律合规部、业务审核部、综合管理部、业务部等多个岗位履职。2023年 9月至今,任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10月至今,任北京正信尚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世纪海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 1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5年,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英国桑德兰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董事长,现任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蚌埠投资促进有限公司董事长、蚌埠市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蚌埠中实化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蚌埠市育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博韬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任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杨岩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91年,博士学位,现任香港科技大学电子及计算机工程学系助理教授,IEEE电子器件协会(EDS)MEMS技术委员会主席、IEEE微波理论与技术学会(MTT-S)射频 MEMS与微波声学技术委员会委员、IEEE EDTM 2025技术委员会联合主席、IEEE MEMS 2025-2026技术委员会成员,《IEEE Transactions on Electron Devices》编委及《IEEE Electron Devices Magazine》副编辑。长期从事射频芯片微系统研究,推动单芯片集成的信号处理、传感与计算平台的发展,及其 AI设计与制造。

他所领导的实验室致力于电学与机械功能的深度集成,构建可覆盖从超声波至毫米波频段的芯片级信号处理平台,推动 6G/近地卫星等下一代通信系统与智能传感传能等前沿技术的发展。获得 2019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P. D. Coleman杰出研究生奖、2022年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微波理论与技术协会(MTT-S)微波奖、以及 2023年IEEE电子器件学会(EDS)青年成就奖。近年来主持了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香港科技署、香港研究资助局等科技创新项目。
杨岩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光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2年,博士学位,教授。曾担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英国 Bangor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蚌埠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现任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导师金融学教授、蚌埠市重大问题决策咨询论证专家。长期从事公司财务、货币理论与政策等方面的研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在国家重点期刊《经济学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改革》等杂志发表论文 50余篇,在《人民日报》发表论文 4篇;主持研究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课题十余项。2021年 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万光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周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1年,博士学位,教授。曾担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会计系系主任。现任安徽财经大学教授、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安徽省一流课程、安徽省研究生线下示范课程、安徽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安徽省一流教材、安徽省线下示范课程、省级智能会计微专业等项目,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出版专著 2部、主编省级规划教材3部,参编教材 10余部,在《经济管理》《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等杂志发表论文 30余篇。曾荣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等。2021年 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赵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6年,博士学位,副教授(长聘)。曾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助理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发展学院党委委员、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长聘)。长期从事风险管理、量化投资、金融科技与可持续金融等方面的研究,已在中英文权威期刊发表论文 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 1部,并担任多个国际知名期刊的副主编和客座主编。近年来主持了 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中财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项目以及 2项横向课题,并参与了 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部委课题以及 1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课题研究。

赵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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