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4日14:30 1.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 间。 1.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新军 1.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 厦会议室。 1.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9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6,016,063,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083%。 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5,769,352,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386%。 2、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股东共43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6,710,57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438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246,710,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盛也晴律师和左雨晴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71,455,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5%;反对 43,974,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0%;弃权63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103,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90%;反对 43,974,75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44%;弃权 6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5%。 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75,14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98%;反对 40,402,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6%;弃权519,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78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128%;反对 40,402,46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65%;弃权 5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7%。 审议结果:该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75,13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97%;反对 40,402,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6%;弃权521,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78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120%;反对 40,402,46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65%;弃权 5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 审议结果:该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97%;反对 40,408,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7%;弃权521,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78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097%;反对 40,408,06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87%;弃权 5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75,041,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1%;反对 40,433,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1%;弃权588,7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68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725%;反对 40,433,16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889%;弃权 5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6%。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4,473,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9%;反对 30,844,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7%;弃权745,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120,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954%;反对 30,844,934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25%;弃权 7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1%。 审议结果:该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盛也晴律师和左雨晴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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