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控股股东拟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36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色动力”)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9,345,273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工投资”)。划转完成后,北京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2.63%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北工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0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香港)”)间接持有公司1.78%股权。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国资公司。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获悉,北京国资公司出具《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9,345,273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北工投资,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7月14日,北京国资公司与北工投资签订《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94,085,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3%;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国资(香港)间接持有公司24,859,792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78%;北京国资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18,945,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42%。北工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北京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2.63%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北工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0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国资(香港)间接持有公司1.78%股权,合并持股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4.42%,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赵及锋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5921645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钱粮胡同38号2幢6层B601-1 法定代表人:岳鹏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5110091R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划出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方”) 划入方: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二)标的股权划转 甲方同意以2024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其所持绿色动力集团139,345,273股,占划转基准日绿色动力集团总股本10%的国有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依法无偿划转给乙方,标的股权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乙方同意依法接受标的股权。 (三)被划转企业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本次标的股权的无偿划转不涉及对绿色动力集团现有职工的分流安置,不影响绿色动力集团与现有职工所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被划转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的处理方案 本次标的股权划转完成后,绿色动力集团的原有债权、债务、或有负债(在本协议中,“或有负债”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形式),继续由绿色动力集团享有或承担。 (五)划转标的的交割事项 甲方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权利,未在标的股权上设定任何质押或类似的担保权利;标的股权未被任何有权机关作出冻结、扣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划转的判决、裁决或决定,不存在可能引致限制标的股权转让、划转的诉讼或潜在纠纷等潜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的情形。 标的股权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股权转移完成后,乙方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 (六)生效 双方同意,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本协议生效:(1)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双方分别完成本次无偿划转的决策程序;(3)甲方作为所出资企业完成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审批。 四、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在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次无偿划转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国有出资企业北京国资公司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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