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 施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025年 7月 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三角转债,债券代码:12311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三角转债”转股价格 31.59元/股,调整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 31.3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5年 7月 21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 8号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李春娟 咨询电话:029-81660637 八、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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