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601991):大唐发电H股公告
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00991 補充公告 關連交易-提供委託貸款 茲提述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6月27日的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通過大唐財務公司向甘孜水電公司提供金額為人民幣 10億元的委託貸款,雙方均為本公司關連人士。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語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謹此提供有關該公告的其他資料。 (I) 通過大唐財務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原因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貸款通則》第六十一條,企業之間不得直接辦理借貸業務,但通過金融機構辦理除外。由於本公司並非持牌金融機構,其無法向甘孜水電公司提供委託貸款,須委聘一名合資格金融機構(如大唐財務公司)提供委託貸款。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第四條,商業銀行提供委託貸款服務,須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 根據本公司與大唐財務公司簽立的金融服務協議,大唐財務公司收取的手續費為貸款本金金額的 0.02%,遠低於中國其他商業銀行收取的 0.05%至 0.30%的現行市場費率,該費率乃本公司在決定聘請大唐財務公司提供委託貸款前從中國多個獨立第三方商業銀行獲取費用報價而獲悉。 專項債資金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落實「兩重」、「兩新」國家戰略舉措的一部分,其中,「兩重」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兩新」指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經國資委授權,債券發行人可向項目企業發放穩增長擴投資專項債資金,用於該戰略下符合條件的項目。 本集團的四川甘孜水電公司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一期 500MW光伏發電項目(「四川長河壩一期光伏發電項目」)已被列入國資委專項債資金支持項目清單庫。 (III) 本公司取得的專項債詳情 本公司已取得人民幣 10億元的四川長河壩一期光伏發電項目專項債資金(「長河壩項目專項債資金」)。發放的長河壩項目專項債資金的固定利率為 2.5%,期限自 2025年 6月 27日至 2029年 11月 26日。 由於甘孜水電公司負責開發建設四川長河壩一期光伏發電項目,本公司在獲得資金後,以委託貸款方式,將長河壩項目專項債資金提供予甘孜水電公司。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此舉旨在保障四川長河壩一期光伏發電項目的資金需求,加快推進項目開工建設,助力提高投資效益和高質量發展。 (IV) 董事會對委託貸款協議的評估 經董事會(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對委託貸款協議的條款(括利率及手續費)評估後,其認為: 1. 委託貸款用途符合穩增長擴投資專項債資金使用要求。 2. 大唐財務公司收取的 0.02%手續費遠低於中國其他商業銀行收取的0.05%至 0.30%的現行費率。 礎設施重點投資項目,經濟收益預期好,抗風險能力強,能夠產生 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國家戰略實施及本公司長遠發展具 有重要意義。 因此,董事會(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委託貸款協議乃根據一般商業條款訂立,相關條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承董事會命 孫延文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北京,2025年 7月 14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為: 李凱、蔣建華、龐曉晉、馬繼憲、朱梅、王劍峰、趙獻國、李忠猛、韓放、金生祥、宗文龍 *、趙毅 *、尤勇 *、潘坤華 *、謝秋野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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