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60516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15: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7日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表决,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债券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84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97.719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1,00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2.281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海珍闵未若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07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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