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9:35:37 中财网
原标题:和泰机电: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内部 OA系统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的通知》,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年 7月 3日至 2025年 7月 12日,时限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 2025年 7月 12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担任的职务。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 7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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