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600475):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号)。 (二)截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99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回购最高价格10.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59元/股,回购均价10.0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129,964.79元(不含交易费用)(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5-006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按照上述方案完成全部股份出售的,剩余股份公司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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