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002010):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9:21:04 中财网
原标题:传化智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4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85元,共计募集资金 440,2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1月 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 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2月 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 3月 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 7月 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2月 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 7月 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9月 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9月 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3月 9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8月 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华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13,931.4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20100013728229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庆路支行171252061920001918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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