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丽岛新材: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阮正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阮正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正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报备文件: 1、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阮正丽女士简历 阮正丽,女,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顾问等职;兼任常州市万正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钟楼区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等职。2025年 4月加入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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