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中水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7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中水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拟与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九通”)签署《工业区中水服务合同》,委托固安九通向固安云谷提供中水服务,合同有效期2年,中水费用预估金额为273.6万元/年。 2、固安九通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先生,王文学先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相关规定,固安九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王文学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2,883.66万元,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26843058837 3、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郭仕刚 6、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9年01月08日 8、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供热;污水厂经营及运营管理,道路、绿化、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养护,物业管理咨询;水表销售、安装及维修;代售电,自来水生产、供应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固安九通为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固安九通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先生。 10、固安九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固安九通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学先生,王文学先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相关规定,固安九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12、固安九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中水供应服务,中水费用预估金额为547.2万元。 四、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本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五、《工业区中水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接水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供水方: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接水地址、接水方式、需水量及用途、水质指标 1.1接水地址: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厂外,再生水管道阀门井。 1.2接水方式及用途:365天,24小时连续取水。 1.3需中水量及用途: 最大日需求量≤甲方日排放污水量的60%。中水用途为:①作为超纯水制备原水;②厂区绿化浇洒用水;③冷却塔及洗涤塔补水。 1.4中水供水及水质指标:恒压供水,压力≥2.5kg/ cm2,水质达到合同约定的中水要求指标。 第二条 中水费单价及结算方式 2.1单价:中水费单价(价税合计)为:6.08元/吨。该费用为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所最终确定固定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供应中水产生的所有成本、利润、税费、以及合同约定的部分第三方检测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中水接用量应≤日污水排放量的60%,超过部分不予供水,中水费用预估金额为273.6万元/年。 2.2结算方式 2.2.1计量依据:计量水量依据甲方中水计量表数据。 2.2.2结算日期:每月25日 。 2.2.3缴费时间:乙方每月20日进行水表查抄,甲方在次月25日前按乙方通知的水量及合同约定单价缴纳上个缴费周期的中水费。 2.2.4中水费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2.3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有效足额的适用13%税率(征收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自2025年7月起24个月。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约定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该次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王文学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总金额为1,421.8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工业区中水服务合同》; 4、 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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