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星路8号星河双子塔东塔26楼尊重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113,632,00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4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3,421,19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0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210,81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210,91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210,81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5%。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26,0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52%;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洪玉珍律师和袁普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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