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年 7月 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686号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年 7月 8日新增注册资本 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2 二、 附件 1 3 附件 2 4 附件 3 5-6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686号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光电股份”)截至 2025年 7月 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8,760,826.00元,股本为 508,760,826.00元。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5]1044号《关于同意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966,642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3,966,64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2,727,468.00 元,变更后股本 582,727,468.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年 7月 8日,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73,966,642股,发行价格 13.79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9,999,993.1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9,791,999.93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010,207,993.2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 10,550,507.1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9,449,486.0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3,966,64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35,482,844.02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8,760,826.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8,760,826.00元,截至 2025年 7月 8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582,727,468.00元,股本为人民币 582,727,468.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 7月 10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5年7月8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增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10,207,993.25元。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5年7月8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基本情况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一家在湖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湖北省体改委《关于设立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体改[2000]42 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0]1099号文,由湖北华光器材厂(2000年 10月 18日整体改制为“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联合襄樊华天元件有限公司、南阳市卧龙光学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仁和实业有限公司和北方光电工贸有限公司等四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0年 8月 31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20290598,注册资本为 508,760,826.00元。公司于 2000年 8月 31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20290598,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8,760,826.00元。 截至本次增资前,贵公司注册资本为 508,760,826.00元,股本为 508,760,826.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5月 16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1044号文同意注册,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询价及申购工作,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3,966,642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3,966,64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2,727,468.00元、股本为人民币 582,727,468.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9,999,993.1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791,999.93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010,207,993.2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10,550,507.1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9,449,486.0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3,966,64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35,482,844.02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5年 7月 8日止,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966,642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019,999,993.18元。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民币 1,010,207,993.25 元于 2025 年 7月 08日汇入贵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四、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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