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8:27:00 中财网
原标题:宝丽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根据公告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铕利合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432%)。铕利合盛和徐毅明先生、徐闻达先生、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宝”)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1,922,0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050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铕利合盛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铕利合盛于 2025 年 7 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4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24%)。本次权益变动后,铕利合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由81,922,088股,减少至 81,473,088股,占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由 46.0501%减少至45.7977%,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即46%)。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 7月 11日  
股票简称宝丽迪股票代码300905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 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44.90000.2524  
合 计44.90000.252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8192.208846.05018147.308845.79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02.672029.24535157.772928.9929
有限售条件股份2989.536816.80482989.536816.8048
铕利合盛合计持有股份934.38385.2524889.3838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34.38385.2524889.3838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聚星宝合计持有股份3271.775818.39133271.775818.39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71.775818.39133271.775818.391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徐毅明先生合计持有股份1109.82666.23861109.82666.23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7.45671.5596277.45671.5596
有限售条件股份832.36994.6789832.36994.6789
徐闻达先生合计持有股份2876.222616.16782876.222616.16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9.05574.0420719.05574.0420
有限售条件股份2157.166912.12592157.166912.125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1、宝丽迪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根据公告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铕利合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432%)。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 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铕利合盛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铕利合盛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铕利合盛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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