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漱玉平民(301017):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7,011.00万元。其中公司向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物流”)提供不超过1,02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和2025年2月6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湖北物流向汉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业务(对应担保额度1,100万元)。根据持股比例,公司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561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湖北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561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59万元。 51% 49% 单位:万元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湖北物流《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汉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2、保证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漱玉医药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伍佰陆拾壹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合同条款第1.1项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形成债权人债权的前述一系列主合同,除非各该主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各该主合同发生的债权不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否则,因该等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均纳入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 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物流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51%的保证份额的担保,湖北物流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前述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7,0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85%;本次担保提供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6,671.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68%。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汉口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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