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5-03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前,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8%;本次权益变动后,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3,728,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0%。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5-00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公司27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进展情况如下:第一轮拍卖于2025年4月30日截止,本次拍卖股份数275,000,000股,成交11,850,000股,流拍263,150,000股。前述拍卖成交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4.88%下降为14.24%。 第二轮拍卖于2025年6月21日截止,本次拍卖股份数263,150,000股,成交139,421,593股,流拍123,728,407股。 上述拍卖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18、临2025-019、临2025-021、临2025-024 2025-026 、临 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二十七】,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得知,第二轮司法拍卖成交的139,421,593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完成后,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3,728,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4.24%下降为6.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督促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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