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7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20:40:59 中财网
【20:38 路桥信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路桥信息(股票代码:83774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7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9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23 三角防务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三角防务(股票代码:300775)公布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月 21日。


【19:08 长芯博创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芯博创(股票代码:300548)公布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0股后的291,100,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月21日。


【19:08 侨银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侨银股份(股票代码:00297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665,5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23日。


【18:53 辽港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辽港股份(股票代码:601880)公布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33,707,4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39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股息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总股本18,746,758,6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33,707,456股,本次拟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数为18,413,051,214股,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40,071,924.0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1)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因此,本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239元/股。

(3) A股市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A股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8,746,758,670-333,707,456=18,413,051,214股。

(4) A股市场用于除权除息测算的每股现金红利=(A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股总股本=(18,413,051,214×0.0239)÷18,746,758,670≈0.0235元/股。

(5)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235)÷(1+0)=前收盘价格-0.0235。


【18:23 江西铜业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江西铜业(股票代码:600362)公布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6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情况,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前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A股总股本2,075,247,4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10,441,768股后,即以2,064,805,637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064,805,637×0.70)÷2,075,247,405≈0.6965元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0.6965)÷(1+0)=前收盘价-0.6965(元/股)

【18:08 哈空调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哈空调(股票代码:600202)公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83,340,67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33,406.72元(含税)。


【18:08 中国中冶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国中冶(股票代码:601618)公布中国中冶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723,619,170股为基数,每股派1
发现金红利0.0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0,522,673.52元。


【18:03 长城证券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城证券(股票代码:00293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2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2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22日。


【17:48 浙江医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浙江医药(股票代码:600216)公布浙江医药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961,637,7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份9,619,400股,即952,018,35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2,246,789.50元。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转方案。

(2)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即952,018,350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52,018,350×0.37÷961,637,750≈0.3663元。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无送转股和转增分配,所以送转比例为0,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3663)÷(1+0)=(前收盘价格-0.3663)元/股。


【17:48 富佳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富佳股份(股票代码:603219)公布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如下: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180,82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12,043,83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60,219,180×0.20÷561,400,000≈0.1996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996)÷(1+0)=前收盘价格-0.1996元/股。


【17:48 杭州银行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杭州银行(股票代码:600926)公布杭州银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49,002,548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2,029,720,713.44元。


【17:43 港通医疗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港通医疗(股票代码:301515)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56,856股后的 96,04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8日。


【17:43 惠城环保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惠城环保(股票代码:30077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1,204,955股后的194,842,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96,046,9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204,955股后的194,842,016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2日。


【17:23 唯科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唯科科技(股票代码:301196)公布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125,256,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注】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1日

【16:38 荃银高科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荃银高科(股票代码:30008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7,331,751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不存在已回购股份),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元;持
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22日。


【16:13 金岭矿业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岭矿业(股票代码:000655)公布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25年7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该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95,340,230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22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7月 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