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揭了银行的底
因为在股东会上的一段发言,招行行长王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据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51%,同期净息差为1.43%。 王良说,一季度是一个重要拐点,即银行的净息差水平已经低于不良贷款率。银行净息差应该覆盖、信用成本、运营成本和资本成本。如果不良率和净息差水平出现倒挂,就意味着可能难以覆盖这三大成本,这将对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这番言论激起了不小的波澜。一些从业者和研究者跳出来,强调净息差与不良率不应该直接相比,因为涉及到流量与存量,分母不同,等等。 说的没错,然后呢。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不断走低的净息差与持续高企的坏账压力,正在对越来越多商业银行构成极限挑战。 其实在一年前的股东上,王良就说过类似的话:如果净息差再往下下行的话,可能信贷业务也变成不赚钱的业务。承担风险还不赚钱,可能对银行就变成了很大的挑战。 更严峻的挑战或许在于不良率数据失真。假设商业银行的真实不良率为2%甚至3%以上,再去纠结净息差与不良率能否相减,又有多大意义呢。 遗憾的是,这并非假设。 从审计署近年来公布的审计报告来看,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普遍存在违规操作,导致实际不良率远高于账面水平。 01 在媒体监督衰微的年代,审计署的报告更加显得弥足珍贵。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按照惯例,审计署会在每年6月底发布上一年度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简称《报告》),其中通常都会涉及到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问题,尤其是掩盖不良资产的违规情况。 根据审计署最新一份《报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贷款欠息超90天等情况下,未按规定将符合认定标准的193.8亿元贷款下调为不良。 审计同时发现,3家地方中小银行至2024年底,采取延长还款期限、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掩盖不良318亿元,还原后实际不良率达2.77%,远高于全国同类银行平均水平。 要知道,能列入审计署审计范围的中小银行,不是一般的中小银行,而是国资控股或者占据主导的股份行和少数城商行、农商行。 所以这个还原后2.77%的不良率,也很难代表三四千家地方小银行的真实资产质量状况。 如果翻阅审计署往年的报告情况,更加难以乐观。 02 新金融琅琊榜梳理了审计署此前《报告》中关于银行机构资产质量管理的相关内容。 2012年:一些分支机构为满足考核或规避监管,人为调节信贷资产质量指标:有18家分支机构用新增贷款或通过第三方企业承接债务等方式置换逾期贷款76.36亿元,有的未按实际及时调整资产质量分类,以掩盖资产质量问题。 2016年:有些银行分支机构采用不及时调整贷款分类、新旧贷款置换、兜底回购式转让等方式,使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2018年:部分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未有效化解。3省部分金融机构通过虚假方式掩盖不良贷款1005.84亿元。23家村镇银行实际平均不良率4.94%,42家农村金融机构不良率超过5%。 2019年: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方面,抽查的43家地方中小银行平均账面不良率2.48%,其中16家实际不良率超过账面值2倍。 2020年:审计的5户中央金融企业和2户地方银行,资产风险管控不严格,其中6户通过降低标准、虚假转让等方式掩盖不良资产1423.14亿元,4户13个投资项目形成亏损(浮亏)256.8 9亿元。 2021年:中小金融机构存在经营风险,资产质量不实,23家中小银行少披露不良资产1709.62亿元。 2023年:至2023年底,4家银行为461户“僵尸企业”等保有贷款余额314.41亿元,其中34.84亿元为2023年新发放;306.09亿元风险资产通过“无效重组”、违规展期等方式虚假盘活,长期以“仍未不良”的虚假形态占用信贷资源。 此外,审计署《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曾披露,截至2018年底,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等42家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5%警戒线,其中超过20%的有12家,个别银行不良率超过40%。 03 透过审计署揭开的底,才能解释: 明明商业银行整体不良率稳中向好,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银行机构被不断减量呢?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已有184家小银行获批复合并/解散,数量是去年同期的7倍之多,且已接近去年全年的总量。 银行牌照何其珍贵,每一个被减掉的牌照,很可能曾是地方政府的“心头好”,并关系到强大的利益群体。 要不是肉烂了,谁肯吐出来呢。 .金.融.观.察.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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