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屹通新材: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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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13日 16:35: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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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合理、有序、高效开发
新能源产业,实现降本增效,降低电费支出,提升企业竞争力。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湖塘配售电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达成合作,拟对公司厂区屋顶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配售电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工作。项目完成后,配售电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和维护等事宜,公司给予项目运营所必要的协助,公司与配售电公司共同分享项目带来的节能收益,配售电公司同意给予公司电价一定的折扣优惠,从而节省用电成本、减少碳排放。该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均发电900万度,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计算,公司预计每年向湖塘公司支付电费约450万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项目运营期为25年,预计25年共支付电费约11,250万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次拟签署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合作开发合同》的约定,公司提供建筑物屋顶给配售电公司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公司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该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均新增发电900万度,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计算,公司预计每年向配售电公司支付电费约450万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项目运营期为25年,预计25年共支付电费约11,250万元。
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
额或预计金
额 | 截至2025年
6月30日发
生金额 | 上年发
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
品、接受的劳务 | 杭州湖塘配
售电有限公
司 | 公司向配售电
公司采购电力 | 市场定价 | 11700.00 | 3721.87 | 5086.10 |
向关联人采购商
品、接受的劳务 | 杭州湖塘配
售电有限公
司 | 公司向湖塘配
售电采购分布
式光伏电力 | 市场定价 | 412.5 | 116.32 | 50.14 |
向关联方出租房
产 | 杭州湖塘配
售电有限公
司 | 厂房租赁费 | 市场定价 | 15.85 | 7.93 | 7.01 |
公司2024年度与配售电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
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 |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
接受的劳
务 | 杭州湖塘配售
电有限公司 | 公司向配
售电公司
采购电力 | 5086.10 | 8000 | 96.23 | -36.42 | 2024年4月23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
接受的劳
务 | 杭州湖塘配售
电有限公司 | 公司向湖
塘配售电
采购分布
式光伏电
力 | 50.14 | 150 | 100.00 | -66.57 | 2025年7月11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
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
| 小计 | 5136.24 | 8150 | 96.27 | -36.98 | - | |
向关联方
出租房产 | 杭州湖塘配售
电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费 | 7.01 | 7.01 | 100 | 0 | 2024年4月23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
| 小计 | 7.01 | 7.01 | 100 | 0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 |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湖塘配售电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是
根据公司一期已投产项目预计产量及二期、三期项目投资进度
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
确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湖塘园区内项目实施进度有
所调整以及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向湖塘
配售电公司采购电力用于一期已投产项目产品的生产、项目施
工以及二期项目试生产用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 | | |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
易的上限金额进行测算的,因此与实际发生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由于湖塘园区内项目实施进度有所调整以及公司产品市场需求
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向湖塘配售电公司采购电力用于一期
已投产项目产品的生产、项目施工以及二期项目试生产用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 | |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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