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阳光电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买入的股份(包括前述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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