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6:45:47 中财网
原标题:达利凯普: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5-043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7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9)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 议案》
3.09《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2.00、提案3.01、提案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才纯库
联系电话:0411-87927508
传真:0411-88179007
电子邮箱:ir@dalicap.com.cn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号
邮政编码:116630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66。

2、投票简称:凯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 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9)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 规范>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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