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0:40:24 中财网
原标题:伟星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在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九名。经参会董事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蔡礼永先生主持,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蔡礼永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由其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郑阳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前述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独立董事吴冬兰女士、张莉女士和董事张三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吴冬兰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前述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张莉女士和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永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前述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郑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郑阳先生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且无异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黄志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黄志强先生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且无异议。

黄志强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谢瑾琨先生、章仁马先生、张云先生、张玉明先生、黄伟先生和林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且无异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会议同意续聘沈利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沈利勇先生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且无异议。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蔡礼永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郑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主要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董事、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其他高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张祖兴先生、洪波先生和徐明照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前述三人承诺其分别所持公司0.51%、0.30%、0.10%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管理要求进行锁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主要工作简历

章仁马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6月生,企业管理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二十多年生产管理经验。曾任浙江伟星拉链配件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伟星辅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拉链事业部总经理、临海拉链分公司总经理、江南工业园总经理。持有公司0.23%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4.2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云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0月生,电气自动化专科学历,具有三十年的市场营销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0.09%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玉明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5月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二十多年的产品研发及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设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经理。持有公司 0.09%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伟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2月生,财务专业专科学历,具有二十多年的市场营销及管理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海外营销事业部总经理、箱包事业部总经理。持有公司 0.09%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娜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3月生,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二十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0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志强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12月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0.00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志强先生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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