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300952):提前赎回恒辉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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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0:36: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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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恒辉安防:关于提前赎回
恒辉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
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
恒辉转债
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
恒辉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恒辉转债”赎回价格:100.1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2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7月10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7月29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
5、赎回日:2025年8月1日
6、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1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8月6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8月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恒辉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
恒辉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
恒辉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恒辉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
恒辉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恒辉转债”,将按照 100.1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
恒辉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
恒辉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恒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8.11元/股)的130%(含130%,即23.54元/股)。根据《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触发“
恒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恒辉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
恒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
恒辉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
恒辉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号),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260.1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8月27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21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9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恒辉转债”,债券代码“123248”。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27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8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初始价格的确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26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恒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6元/股调整为1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3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
恒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恒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8.11元/股)的130%(含130%,即23.5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触发“
恒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恒辉转债”的赎回价格为100.19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8月2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8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345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应计利息=100×0.20%×345÷365=0.19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100.19元/张(含 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 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2025年7月31日(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
恒辉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
恒辉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恒辉转债”自2025年7月29日起停止交易。
(3)“
恒辉转债”自2025年8月1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8月1日为“
恒辉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
恒辉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
恒辉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 8月 6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8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
恒辉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
恒辉转债”赎回款将通过
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
恒辉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
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
可转债简称:Z辉转债
4、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128号
联系电话:0513-69925999转分机8088或8089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恒辉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副总经理王双成先生、副总经理王景景女士在“
恒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2025年7月10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
恒辉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人身份 | 期初持有数量
(张) | 期间买入数量
(张) | 期间卖出数量
(张) | 期末持有数量
(张) |
姚海霞 | 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董事 | 1,719,600 | 0 | 1,719,600 | 0 |
王咸华 | 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董事长 | 687,800 | 0 | 687,800 | 0 |
王 鹏 | 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董事 | 687,800 | 0 | 687,800 | 0 |
南通钥诚股
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 | 343,920 | 0 | 343,920 | 0 |
张武芬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 5,846 | 0 | 5,846 | 0 |
王双成 | 副总经理 | 2,108 | 0 | 2,108 | 0 |
王景景 | 副总经理 | 1,444 | 0 | 1,444 | 0 |
合计 | - | 3,448,518 | 0 | 3,448,518 | 0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恒辉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恒辉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
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
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
证券公司。
2、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债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
可转债余额,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
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
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
恒辉转债”的核查意见》。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