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0:30:19 中财网
原标题: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004、2025-006)。

截至2025年7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4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编号:2025-005);
2.2025年5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75,450股,详见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4.截至2025年7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14,9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3.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50,066.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7月9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变动前 增减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2,667,7420.18% 2,667,7420.18%
二、无限售流通股1,481,266,28399.82% 1,481,266,28399.82%
其中: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97,215,3006.55%8,414,980105,630,2807.12%
总股本1,483,934,025100.00% 1,483,934,025100.00%
注: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414,980股份虽系无限售流通股,但实际须在本公告披露后十二个月内予以锁定。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14,980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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