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功、徐俭芬、广达投资、精微投资)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精达 股票代码:603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郑功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3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徐俭芬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3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01号2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01号207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达”、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精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 义...........................................................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第七节 备查文件.......................................................15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郑功
1、郑良才
郑良才为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股东郑功、徐俭芬为股东郑良才亲属。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徐俭芬、郑功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郑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004,77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0%。 徐俭芬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502,3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0%。 广达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869,80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7%。 精微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646,91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3%。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协议转让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0,047,75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功、徐俭芬、广达投资、精微投资、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041,066股,占总股本数502,387,966股的20.3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477,566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数502,387,966股的2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7月10日,郑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0 股,徐俭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3,500股,广达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精微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上述股东合计减持1,563,500股,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20.00%。 本次权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营业执照;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宁波精达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功 2025年7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俭芬 2025年7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斌 2025年7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慧珍 2025年7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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