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002965):收回财务资助部分款项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0:12:01 中财网
原标题:祥鑫科技:关于收回财务资助部分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财务资助部分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鑫科技”)于2024年06月0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9%向合营企业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祥鑫”)提供非循环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350万元,用作本特勒祥鑫的营运资金。同时,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中国”)按照持股比例51%向本特勒祥鑫提供非循环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6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06月 0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06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本特勒祥鑫已于2024年07月19日签订了《贷款协议》。

2024年07月23日,祥鑫科技按照持股比例49%向本特勒祥鑫提供了第一笔借款人民币2,744万元,同日本特勒中国按照持股比例51%向本特勒祥鑫提供了第一笔借款人民币 2,85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5年07月04日,祥鑫科技按照持股比例49%向本特勒祥鑫提供了第二笔借款人民币3,038万元,同日本特勒中国按照持股比例51%向本特勒祥鑫提供了第二笔借款人民币 3,1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0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441900MABP371D82,法定代表人为施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营业 期限为2022年06月07日至2052年06月06日,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 西路18号102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 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股权结构 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51%股权,祥鑫科技持有本特勒祥鑫 49%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主要财务指标
1、2024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5,287.8420,446.694,841.1515,365.48-655.16-556.61
2、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03月31日  2025年1-3月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223.4923,310.224,913.274,423.5214.9311.20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祥鑫科技持有本特勒祥鑫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特勒祥鑫构成祥鑫科技的关联方。

(五)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于2011年08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0606868C,法定代表人:施宏,注册资本:11,929万美元,营业期限:2011年08月23日至2061年08月22日,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2808号3幢一层,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平衡;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其他情况
经核查,本特勒祥鑫是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三、本次收回财务资助部分款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经收到本特勒祥鑫归还的第一笔借款本金人民币2,744万元和相应利息,该笔借款未出现逾期情形。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3,03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2%。除上述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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